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勞動紀律; (十)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是哪些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具體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二、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不包括哪些以外的內容 除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之外的都不包括。在勞動合同中,除了法定條款之外還有意訂條款。在勞動合同中是否需要對法定條款之外的事項進行約定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
答:合同的主要條款有: (1)標的; (2)數量和質量; (3)價款或者酬金; (4)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根據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 (7)按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8)當事人雙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

一、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1、勞動合同應當約定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
合同條件是指合同雙方約定的內容,合同條款是合同形式。一個合同,條件可以變化,但是一個合同的條款不能變化,尤其是主要條款不能缺少,否則就影響合同的履行。
免責條款的分類有哪些 1.根據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來源,可以分為法定免責條款和約定免責條款。法定免責條款即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免責。約定免責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保險合同中以免責條款的形式約定何種情形下保險人免于承擔保險責任。 2...
商品房預售有哪些霸王條款,霸王條款的表現形式是什么?如今,開發商和購房者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基本都是參照政府有關部門制作出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盡管示范文本很好地平衡了開發商和購房者的義務和權利,不過由于雙方的專業知識、信息及地位不對...
勞動合同一般都是以書面形式作出的,而此時自然合同中就有相應的條款內容。需要注意,這些條款內容對當事人而言都是很重要的,關系到自身的合法權益問題。那具體來說勞動合同應具備的條款都有哪些呢?瑞律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勞動合同應具備的條...
所謂保險合同的特約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于基本條款之外,自由約定的履行特種義務的條款,其實質是對基本條款的修正或者限制。在保險實務中保險合同的特約條款具體包括: 一、協會條款。協會條款僅見于海上保險合同中,并且是專指倫敦保險人協會根據實際...
服務合同糾紛主要有如下內容:如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只能部分按照合同履行。再就是履行合同時要求增加費用。第三是合同沒有規定明確的服務標準。第四是合同沒有規定服務明確的服務時限。第五是費用規定不明確。
一般合同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這是關于合同當事人的條款,應在合同中列明。 二、標的是合同不可缺少的條款。合同的標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勞務,還可以是技術成果或工程項目。但法律禁止的行為或禁止轉讓的物不得作為合同標的的。...
政府采購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一般來說,合同由當事人自愿簽訂,合同的內容也應當由當事人約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但是,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