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體分析
(1)關于單位少發、克扣工資如果是因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公積金費用的話,那么用人單位少發(扣)您的工資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至于用人單位代繳扣繳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您可以去相關部門查詢,如發現用人單位存在違規代繳代扣行為,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不足部分或者退還多繳多扣部分。
(2)如果單位是根據規章制度扣減工資,而關于單位的規章制度,單位已經經過工會同意或已在全公司組織了學習了,那就說明該制度是為大家所知的,那作為公司員工就應當遵守該制度。但是,單位雖然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克扣你的工資,但是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中的規定,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您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所以單位如果扣除后您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話,您可以要求單位補足差額的部分。而如果扣除的部分超過了您當月工資的20%,那么您也可以要求單位將超過20%的部分進行返還。
行動建議 如果您目前還在職,那么我們建議您: 1.如果您還想繼續在那里工作。那關于老板拖欠,扣減工資的事情,建議您先和老板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了再去仲裁。
2.如果您去仲裁的話,您可以在仲裁中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讓單位支付少發,扣減的工資; (2)要求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3)要求單位按照拖欠或克扣工資的25%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因為您申請了仲裁,單位以此為由將您辭退的話,您可以再次提起仲裁,那么你還可以要求單位向您支付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計算方式: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來算。所以相當于您的雙倍經濟補償金就是2個月的工資。(雙倍經濟補償金的前提是您沒有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其他重大過錯,單位無正當理由將您辭退)
4.如果您仲裁后,老板雖然沒有直接將您開除,但是卻找各種理由刁難您,想逼你自己離職。那么您這時候想離職了,原則上您需要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單位您想離職,在離職的時候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1個月的工資。 如果您現在已經離職了,那么我們建議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1.直接或打電話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或少(扣)發的工資。
2.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然后法院會依法向單位發出支付令。
3.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
5.按照上述途徑追索勞動報酬時,如果單位逾期不支付,你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拖欠工資的賠償金。賠償金的金額為拖欠工資或未足額支付部分的0.5倍到1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義務,包括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公司主張6W元是借款沒有法律依據。2、員工可主張2012年2-4月的工資。老板欠工資打官司本廠工人能在旁聽嗎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在仲裁開庭時,勞動者所在公司的工友是可以旁聽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
用人單位不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
老板拖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但沒證據,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
老板不給工人結工資,打12333或12345電話舉報。 或者到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但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勞動者出于善良和對用人單位的信任,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就助長了一些無良單位的氣焰,以沒有簽合同為由...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借款,同時,公司拖欠你們的工資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還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至于沒交保險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責令限期補交。公司欠錢不還怎么起訴。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
老板拖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但沒證據,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
一、老板不給工資扣車違法嗎 1、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的工資。 2、根據你的描述,老板不發工資,建議先嘗試與對方協商溝通(在溝通協商中錄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
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