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組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序號地塊名稱地類等級面積(畝)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號東南西北1、2、3、4合計共計 畝(大寫); 畝(小寫)。
備注:
二、轉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轉包(出租)價格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以現金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共計 元(大寫: );考慮物價因素的約定為: 。
2、以實物計算:每畝每年支付 公斤 (實物名稱),共 公斤;考慮物價因素的約定為: 。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出租)費。
2、分年度支付。簽約當年,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日內付清當年出租費;此后,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包(出租)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滿后收回轉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合同約定轉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5、轉包(出租)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各級政府給予在轉包(出租)土地上受損農作物核發的救災物資和補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領取或領取后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及時協助辦理。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的約定
(一)轉包(出租)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征占用轉包(出租)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轉包(出租)期內,依轉包(出租)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歸屬約定為:
五、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轉包(出租)土地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轉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后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
4、喪失經營能力無力履行合同的。
六、違約責任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轉包(出租)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鑒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簽章)
鑒證人: (簽章)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47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
1.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47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
一、農村土地流轉有幾種形式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類型為土地互換、出租、轉包、借用、轉讓等方式。流轉土地要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1、轉包轉包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轉包人對...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47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
1.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承包地的出租和轉讓都屬于土地流轉,但是,出租和轉讓是兩個不同的 概念,國家法律對此要求的條件和手續不同。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流轉土地要符合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1) 平等協商、自愿...
家庭承包土地怎么轉讓要區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其實并不難,轉包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而轉讓是指在承包期內,承包方...
一、土地流轉的五種形式有哪些?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類型為土地互換、出租、轉包、借用、轉讓等方式。流轉土地要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1、轉包轉包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