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2日,鄭州的楊帆在自家小區電梯內勸阻一位老人吸煙時,與其發生爭執,幾分鐘后老人死亡,隨后老人家屬將楊帆告上法院。
鄭州金水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楊帆的行為與老人死亡間并無必然因果關系,考慮“公平原則”,判決楊帆補償老人家屬1.
5萬元,老人家屬隨后上訴。
1月23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楊帆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從事情發生,到法院公布二審結果,楊帆經歷了267天的時間。
在這267天里,他惶恐過、焦慮過,而后逐漸恢復平靜,在這段時間里,他的第二個兒子出生,同時也因為“電梯勸阻吸煙”事件而承受了壓力,辭掉了原有的工作。
如今,二審結果公布,楊帆也逐漸從輿論的漩渦中逃離,他說,經歷過人生最不平靜的267天后,只想能安靜地過平靜的生活,而再遇到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他也還會去阻止。
1月27日,鄭州下起了這個冬天的又一場雪,早晨8點剛過,楊帆便匆匆帶著3歲的大兒子出門去醫院了,近期的流感讓楊帆患上感冒的大兒子每天都需要到醫院打點滴,回家后他還需要照顧愛人和剛出生8個多月的小兒子,這樣忙碌的生活讓他無暇顧及網上關于他去年“電梯勸阻吸煙案”的又一輪關注。
“希望這次判決能夠為這件事畫一個句號,讓我回到平靜的生活中去。
”楊帆說。
第1天
電梯勸阻與沒想到的悲劇
從事情發生到案件二審,一共267天,楊帆說,這可能是自己這輩子最難熬的一段時間。
事情發生在2017年的5月2日,距離楊帆的愛人預產期只有半個月時間,這是楊帆的第二個孩子,這段時間,他愛人一直在家休養,等待著這個孩子的降生。
楊帆自己也曾經吸煙,但在大兒子出生以前,他就把煙戒掉了。
“誰都知道抽煙對孩子和孕婦都不好,因為妻子懷孕的關系,所以那段時間我會特別反感有人在電梯這樣的公共場所吸煙。
”楊帆說,自己以前也經常會勸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注意,在同學聚會上,有人帶著孩子過來參加,如果有同學吸煙,他都會告訴同學把煙熄掉,因為是熟人的關系,大家都會給楊帆這個“面子”,“打個哈哈”后便滅掉了煙。
但是這一次,電梯里的這位老人并沒有給楊帆這個“面子”。
接下來發生的事和很多人在網上看到的視頻并無二致——一名老人在電梯內猛吸一口煙,電梯門打開楊帆走進來,發現老人抽煙并開始勸阻,隨后雙方發生爭執,并一起去物業“討論公道”。
因為視頻只有影像沒有聲音,而且當時電梯內并沒有其他人,所以兩個人到底說了什么,可能永遠也無法得知,但是從視頻記錄中人們看到,兩個人并未發生肢體沖突,老人也一直沒有熄滅手里的煙。
隨后二人來到物業辦公室并被勸開,楊帆并未在意,很快便離開物業辦公室去小區門口取快遞去了。
楊帆并不知道,和自己發生爭執的這位老人今年已經69歲,患有心臟病,身體內放了5個支架。
事發當天上午,楊帆取完快遞回到小區時,忽然聽到有人說物業辦有一個老人暈倒過去了。
因為從事醫務工作,楊帆便跑去物業辦查看情況,他看見躺在地上的正是之前和自己發生爭吵的那個老人。
“老人當時呼吸非常急促,臉色已經發紫,我趕緊跪下來給他做心肺復蘇,但是很快老人的呼吸心跳便都停止了,之后被趕來的救護車接走了。
”楊帆說。
雖然堅持在爭吵中并未和老人有過激的言語沖突,但是面對老人的離世,楊帆還是有一些隱隱的擔心。
從物業辦公室出來,他并沒有按原計劃出門辦事,而是回到了家中,并和妻子說了事情的經過。
“妻子問我有沒有罵老人,我說沒有,她說那應該沒事兒,別多想。
”楊帆說。
第14天
糾紛與生子雙重壓力下辭掉工作
當天中午樓長找到了他。
當天下午,楊帆來到了鄭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治安大隊文化路中隊,在那里,他第一次見到了老人的家屬。
在文化路中隊內,雙方一開始的態度都算克制,因為不算刑事案件,警方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老人家屬的意見是要求楊帆道歉并賠償20萬元,而楊帆則一直堅持自己沒有過錯,僵持不下,雙方的情緒開始變得比較激動。
由于協商不成,雙方準備各自散去,而在文化路中隊前,楊帆突然給老人的家屬跪下了,不過很快被人拉了起來。
“當時心里確實有點兒慌,而且想到我老婆馬上就要生孩子了,所以害怕會遭到一些糾纏騷擾,就做出來那樣的舉動。
”楊帆事后解釋說。
事發后的第14天,楊帆的愛人生下了一個男孩,這也是楊帆第二次做父親,但是這一次,他面對更多的是一絲焦慮和惶恐。
老人的家人保持了理性,并沒有在事后對同住一個單元的楊帆進行騷擾或者有其他過激的行為,只是告訴楊帆他們準備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訴,讓楊帆做好準備。
從來沒打過官司的楊帆也趕緊給自己找了律師。
不久后,因為害怕觸景生情,老人的家屬搬離了小區,而楊帆的一些朋友曾經勸他,為了自己和愛人以及孩子的安全,最好能夠搬走。
但是楊帆一直堅持自己沒錯,所以還是一直住在這里。
楊帆并不是鄭州人,他的老家在距離鄭州200多公里的周口,父母都是農民,他從當地的中專畢業后,又考上了鄭州一所學校的大專,并拿到“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在鄭州當地一家醫院的藥房和住院部都工作過。
2015年,他貸款買了現在的這套房子,一個月需要還5000多元的貸款。
“電梯勸阻吸煙”事件發生后不久,楊帆辭去了工作,一方面是需要照顧妻子孩子,另一方面是因為這件事使他確實無心工作,每個月的貸款只能靠以前的積蓄。
“我是在醫院工作,擔負的責任都比較重,雖然表面上我盡量讓自己平靜,但是內心還是有很多糾結和郁悶,加上當時家里面的事情確實比較多,所以選擇了辭職。
”楊帆說。
第126天
被判“補償”1.
5萬?
他“認捐不認賠”
好在,楊帆的家人并未給他太大的壓力,楊帆的愛人也一直認為丈夫勸阻吸煙的行為并沒有什么不對,而他在老家的父母雖然知道兒子“吃了官司”有些擔心,但是也并未給他太多的責備。
2017年9月4日,金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老人在電梯內抽煙導致雙方發生語言爭執,老人猝死,這個結果是被告楊帆未能預料到的,被告行為與老人死亡沒有必然因果關系。
但老人確是在與楊帆發生言語爭執后猝死,依照《侵權責任法》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根據公平原則,法院酌定楊帆向死者家屬補償1.
5萬元。
對于這個結果,楊帆的代理律師單艷偉一開始并不接受,她覺得從法律層面講,這1.
5萬不該出,但就人道主義而言,他們認了。
而楊帆一直覺得,這件事自己沒錯,但是都是住在同一個單元的鄰居,老人事發前確實也和自己發生了爭執,所以拿出一些錢補償一下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他始終堅持,自己是“認捐不認賠”。
同樣不接受判決的還有老人的家屬,他們隨后提起了上訴。
一審后,楊帆很快準備好了1.
5萬元,希望交給老人的家人,但是被老人的家人拒絕。
在等待二審期間,老人的律師曾經給楊帆打過電話,希望能夠進行經濟補償,但是被楊帆拒絕了。
“還是相信走司法程序吧。
”他說。
第187天
受關注后被邀參加控煙研討會
一審判決后,當地媒體對案件進行了報道,隨后事件發酵,擴散到全國。
這也讓從來沒有接觸過媒體的楊帆開始頻繁接觸記者,每天晚上安頓好孩子后,他還要打開電腦,看網上關于這件事的報道和評論,有時候一看就到了凌晨兩三點鐘。
“不知道大家會說我什么,所以就會去網上看,分析輿論的方向。
”性格有些嚴謹的楊帆說。
這件事情,也讓楊帆的生活發生了一些變化,他把自己微信簽名改成了“尊重生命?
關愛健康”。
去年11月24日,楊帆接受中國控制吸煙協會的邀請,參加了在鄭州舉行的“第十八屆全國控煙學術研討會”,這次研討會原本計劃在北京舉行,后來改到了鄭州,楊帆作為鄭州本地的控煙代表,被邀請到了會場。
根據主辦方的統計,參會人數650人,其中控煙代表占了580人,這次研討會還獎勵了52名控煙先進個人,不過楊帆并不在其中。
會上并沒有安排楊帆的發言或者其他活動,除了接受媒體的又一輪采訪,更多的時候,他只是安靜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聽取別人的報告和發言,“自己也是在那次電梯里和老人因為勸阻吸煙發生爭執之后,開始更多地關注戒煙這件事兒的,所以人家讓我來,我也有興趣,就來聽了聽。
”他說。
楊帆所在的小區環境很好,2015年購置這套房子時每平方米1萬元出頭,現在價格已經逼近3萬。
即使事情發生后影響很大,楊帆也并沒有搬離這里的打算,只是在老人猝死后的頭幾個月,每次乘坐當時和老人發生爭執的電梯時,他的心里都會覺得有一些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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