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最長時效為20年。主要依據如下: 根據繼承法,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行使,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繼承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才制定本法。個人承包應得的......
對于遺產超過二十年怎么辦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定:自繼承開始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民法通則》第137條也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這意味著如果遺產繼承權遭到侵犯,必須在侵犯之后的20年內提起訴訟,超過訴訟最長期限20年的,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對于遺產一直未進行分割,也不存在其他人侵占的情況下,也是可以考慮分割的,一種是被繼承人都協商好,共同簽訂一個分割協議,如果協商不好,就要有一個人主動起訴到法院,要把所有的繼承人都列為被告......
關于接受遺贈繼承的時效為知道受遺贈后2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對于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
老李與其前妻崔某于1950年共同購置座落在北京市某區25號的房屋8間,該房登記在老李名下。老李、崔某共生育子女1人即小李。崔某于1952年死亡,同年老李與王某結婚,婚后又生育子女4人。老李于2002年3月死亡,崔某、老李生前均未立有遺囑。現...
房屋繼承最長時效為20年。主要依據如下: 根據繼承法,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行使,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
對于遺產超過二十年怎么辦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定:自繼承開始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民法通則》第137條也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這意味著如果遺產繼承權遭到侵犯,必須在侵犯之后的...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間為兩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時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
房屋繼承最長時效為20年。主要依據如下: 根據繼承法,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行使,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通過勞動積累的私有財產愈來愈多。但人固有一死,財產將在社會中留存下來。那么,將筆私有財產必然涉及到繼承以及繼承權的問題。那么繼承權有時效期嗎?答案是肯定的。一般來說,訴訟時效期是三年。《繼承法》第八條規定, 繼承權糾...
對于遺產超過二十年怎么辦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定:自繼承開始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民法通則》第137條也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這意味著如果遺產繼承權遭到侵犯,必須在侵犯之后的...
遺囑是被繼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沒有立新的遺囑則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定。但《繼承法》第25條和第八條限定了期限,可以視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遺贈的須有意思表示是兩個月之內;二是訴訟時效為兩年,三是超過20年不得...
遺囑是被繼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沒有立新的遺囑則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定。但《繼承法》第25條和第八條限定了期限,可以視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遺贈的須有意思表示是兩個月之內;二是訴訟時效為兩年,三是超過20年不得...
遺囑是被繼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沒有立新的遺囑則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定。但《繼承法》第25條和第八條限定了期限,可以視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遺贈的須有意思表示是兩個月之內;二是訴訟時效為兩年,三是超過20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