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符合如下條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廳關于辦理免訴案件的質量標準》對免予起訴的案件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閱...
——廖開田危險駕駛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廖開田,男,1966年12月24日出生。2010年10月25日曾因醉酒駕車被行政拘留15日,2011年6月12日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 廣西壯族自治區上思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廖開田犯危險駕駛罪,向上思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廖開田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但請求法庭對其從輕處罰。廖開田的辯護人基于以下理由提請法庭對廖開田免予刑事處罰:(1)廖開田酒后在小區內道路移車換位,主觀動機是為保護單位車輛安全,犯罪情節輕微;(2)廖......
交通肇事罪相對不起訴 交通肇事罪相對不起訴交通肇事罪的法條較少,大概為十八個,另外兩個規則是無證駕駛和醉駕。無證駕駛是指駕駛人未取得號牌,也無行駛證,但是出具有交通肇事期間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且在責任認定書中包含被告人全責、交通...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一...
醉駕請律師是有用的,根據《刑法》規定,醉駕機動車的駕駛員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可處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并處罰金,造成人身傷亡的處罰會更重。律師其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
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起訴,會被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的拘役,并處罰金數千元。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沒有超過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
醉駕雖然沒有造成后果,但并不等于可以免罪。 醉駕是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該追求其刑事責任或者拘役。 并吊銷其駕駛證。
醉駕雖然沒有造成后果,但并不等于可以免罪。 醉駕是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該追求其刑事責任或者拘役。 并吊銷其駕駛證。
醉酒駕駛可定為危險駕駛罪,是刑事犯罪,會進入檔案,就是留有案底。 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從而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一種決定。 不起訴決定的適用范...
醉駕雖然沒有造成后果,但并不等于可以免罪。 醉駕是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該追求其刑事責任或者拘役。 并吊銷其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