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判決時,是否會收押,還要根據具體案情決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可能判決實刑的,會在開庭前收押。但也不一定的,收押后宣告緩刑的,也不在少數。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
當事人是查不到有沒有被法院起訴的,當事人被法院起訴后法院會向當事人送達起訴書,起訴書送達后當事人就知道自己被起訴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
01訴訟階段發生變化時,不宜一律要求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可能會拉長辦案周期,降低司法效率,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02司法機關應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區分不同案件、不同情況,從有利于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有利于提升司法辦案質效的角度,依法合理確定是否需要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刑事訴訟法第6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據此,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公安、檢察、法院都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同......
一、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時間規定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
取保候審到期后可能會被收監。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取保候審到期后會被收監嗎...
您好!法制網-法律問答服務團隊為您解答如下: 一、 具體解析: 這是可以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在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已經采取取保候審的,案件移送至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時,如果...
一、檢察機關申請取保候審要幾天內同意 《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五十五條?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五十六條?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對于需要繼續取保...
當事人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并可能被批準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不能代替刑事處罰,若法院判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仍然會被判刑。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但你的這種情況明顯與規定不符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主動聯系執行機關,再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但你的這種情況明顯與規定不符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主動聯系執行機關,再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但你的這種情況明顯與規定不符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主動聯系執行機關,再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