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一審法院審理和判決不服的,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提起上訴的一方是上訴人,一審的相對一方是被除數上訴人。 上訴人可以就法庭對證據的調查是否清楚、采信是否得當,適用法律法律是否準確,審理程序是否違法等提出異議,但不可以直接攻擊法院或法院。 但若有法官違法、違紀的直接證據,也可以向同或上級法院的審判監督部門揭發或檢舉,或向檢察院舉報,這是必須要指名道姓的。 如是對二審(終審)不服,則不能上訴了,只能審訴。 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由檢察院提起抗訴。 對違法、違紀的法官也可以向同或上級......
一審與二審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法院第一審程序是對相關管轄權的審查以及對事實的真實情況及對應的證據材料的審查,而二審程序則是對法院審判的監督,對于一審判決的合法性、合憲性的審查,對法院的判決進行監督。 2、引起審理程序發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審程序是由于原告為了行使自己的起訴權,避免錯過訴訟時效而發生的,而第二審程序基于當事人行使上訴權,對于法院的判決存在異議發生的。 3、引起審理程序發生的訴訟主體不同。 一審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資格限制,提起訴訟并引起第一審程序的原......
輕傷二級和輕傷一級有什么差別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聯合頒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從2014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執行,原有的人體損傷鑒定標準失效。該《標準》將人體損失程度由重至輕劃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五個等級,將重傷分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重傷二級是重傷的下限,與重傷一級相銜接,重傷一級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一級相銜接,輕傷一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銜接。更加符合訴訟要求,......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
如果上訴人沒有新證據,改判的幾率不是很大。第二審程序是為了保證當事人依法行使上訴權和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判而設置的。民事訴訟法關于第二審程序的全部條文,都是針對審判上訴案件所作的規定。所以第二審程序是審理上訴案件的程序,也稱上訴審程序。...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其事實上沒有、也不可能對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 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其事實上沒有、也不可能對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財產分...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 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其事實上沒有、也不可能對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財產分...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
事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官一般不會直接溝通,但在二審過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審的相關資料,會進行調取。當事人在一審結束之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一審法院應將相關的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級人民法院,以供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