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范圍: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承包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
1.農村土地確權法律法規依據有哪些 開展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規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法律法規,開展土地確權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應以國土資源部門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相關資料、證書等法律文件為依據,確定村、組等發包主體和土地所有權界限;如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后原發包方發生撤銷、合并的,應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發的有關政策文件為依據,確......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 2014年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 《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的重大政策問題。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召開通氣會表示,將力......

一、關于維護承包關系穩定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應以2004年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為基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嚴格控制調整農戶承包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已經發生轉移(如依法調整、轉讓、互換、分戶、合并等)或滅失(如依法征...
1.農村土地確權法律法規依據有哪些 開展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規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農村土地承包...
2018年農村土地改革新政策:四大證書或將停止發放隨著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結束,農村土地確權登記證書、宅基地使用證書、農村土地承包證書、農村房屋產權證書的發放也將會結束,同時現如今各地農村都在紛紛推動農村不動產登記,實現房地一體,農村的土地、...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
2020年小產權房政策具體如下: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
2020年小產權房政策具體如下: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
2020年小產權房政策具體如下: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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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產權房政策具體如下: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
2020年小產權房政策具體如下: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