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須二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抵銷的目的在于使對等數額內的債權債務消滅,故只有雙方債權的存在為必要前提。同時,當事人存在的二個債權債務關系必須均為合法,如其中有任何一個不法,即不得進行抵銷。另附條件的債權中,如所附條件未成就前,債權尚不發生效力,自不得為抵銷,如其為解除條件,則條件成就前債權為有效存在,故得為抵銷,對于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因其不具備強制力,故不得進行抵銷,附有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債權,不得以其為主動債權而主張抵銷。第三人的債權也不得進行抵銷。
第二、須雙方債的標的種類相同,即同為種類物,如金錢或質量同一的同種物等,質量較差的種類物不得作為主動債權主張抵銷,而質量較好的種類物可作為主動債權主動抵銷。
第三、須雙方的債務均屆滿清償期。抵銷具有清償功能,應當自債務已屆清償期始得為抵銷。當然,未屆清償期的債務的債務人如放棄期限利益,也可用于抵銷。在破產程序中,破產債權人對其享有的債權,無論是否已屆履行期限,無論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條件,均得抵銷。
第四、雙方的債務的需可用于抵銷。不得為抵銷的債權主要有以下二種,一是性質上不得用于抵銷的,如不作為或撫養費等;二是法律上規定不得為抵銷的,如禁止強制履行的債務、因故意侵權行為產生的債務等等。
《合同法》條文: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
債的抵銷依其不同的發生根據,可分為法定抵銷與合意抵銷。其中,法定抵銷由法律規定其構成要件,法定抵銷的抵銷權性質上為形成權,依有抵銷權的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而何以抵銷因重視當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約束,當事...
【案例】用債權轉讓和債務抵消解決債務糾紛債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數額內互相抵消。債的抵消分為法定抵消與合意抵消。法定抵消由法律規定其構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權性質上為形成權,依有抵銷權...
【案情】2012年4月30日,被告乙以生意周轉為由,向原告甲借款50萬元,借期1個月。后被告未能按期足額還款,僅歸還原告借款本金20萬元。雙方重新約定,以30萬元為基數,按照月利率4%支付逾期借款利息,被告每月付息1.2萬元,直至2014年...
來源:法務之家 作者:陳宏宇 謝素恒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能否行使法定抵銷權▌毓瑩導讀抵銷作為一種消滅債權的事由,在現實生活中對于減少履行成本,加快交易速度和經濟運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法律規定的有限性和滯后性,抵銷權制度的運行過程中不...
該設想可謂是業務人員在催收過程中的創新之舉,但其因違反法律規定,而不具有可行性,其中的原因具體分析如下: 該設想中所謂扣劃,實質是在行使抵消權。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99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
該設想可謂是業務人員在催收過程中的創新之舉,但其因違反法律規定,而不具有可行性,其中的原因具體分析如下: 該設想中所謂扣劃,實質是在行使抵消權。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99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
債務抵銷主要規定在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第一百條及《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從立法體系安排來看,抵銷被視為債的消滅方式的一種。但無論是目前的法律規定,還是理論研究,都不足以應對實踐中法定抵銷權所反映的問題。最高院今年4...
(一)破產抵銷權之意義 破產法上的抵銷權(簡稱破產抵銷權),是指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即破產人負有債務的,無論是否已到清償期限、標的是否相同,均可在破產財產最終分配確定前向管理人主張相互抵銷的權利。我國新《企業破產法》(下稱新破產...
1.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即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協商一致的過程,在法律上表現為要約與承諾。當訂約雙方分處異地或異國,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時,要約與承諾的階段性表現得最為明顯,雙方也容易對要約、承諾是否已到達,是否被撤回等問題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