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經營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是指同一處嗎
并不是,勞動合同履行地實際是指勞動者實際工作地點,用人單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
勞動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很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由此確定,本案中具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被申請人所在地即f市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對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注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的規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因此,用人單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當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地與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不一致時,用人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則對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種情形:
1)用人單位已注冊登記地,且注冊登記地與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一致,則單位所在地為同一個地點。
2)用人單位已注冊登記地,但注冊登記地與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不一致,則單位主要營業地或者辦事機構為單位所在地。
3)用人單位未注冊登記,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一般情況下,該地與單位主要營業地或者辦事機構是相一致的。
1.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
1.什么是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及基本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突發事件具有四個明顯特點:一是突然...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大 中 小 紅 綠 藍 黑 打印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47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47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第47號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基本原則有哪些(一)堅持土地流轉與土地確權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現有土地承包經營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的要求,繼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在確權、確地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復習題 一、單選題(每小題1分,共70分) 1. 安全生產執法的原則是:a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b合法、公正、公開;c建議與指導相結合;d懲戒和教育相結合;e依據事實、尊重科學。 A.abcd B.acd C...
1.以憲法為基礎,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包括哪四個層次 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框一、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概念和特征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是指我國全部現行的、不同的安全生產法律規范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二)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特征具有中國特色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