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額訴訟程序可以提管轄權異議嗎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小額訴訟案件是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由受理的人民法院對管轄權進行裁定。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小額訴訟案件提出管轄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后,發現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條件
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
關于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條件,首先就是對于當事人的要求。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只能是本案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加人無權就管轄問題向法院提出意見,也不得以此為借口不參加訴訟。提出異議的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訴訟的人,故而不會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當然,在發生移送管轄后,原告有權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由于其在訴訟中居于輔助一方當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異議權。
2、時間
管轄權異議的時間,必須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否則異議無效。超過法定期間,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當事人在此期間提出異議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應予允許。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當事人,他們的管轄異議權不受“提交答辯狀期間”的限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被告因未收到起訴狀,不能書寫答辯狀,因此管轄異議不受答辯期間的限制。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因不存在爭議的雙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辯狀期間”,管轄權異議也不受限制。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下,如對一審管轄權有異議,在二審期間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管轄權提出異議,這種異議不應受“提交答辯狀期間”的限制。
3、形式
訴訟管轄異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口頭形式亦應允許。異議書既可以隨答辯狀一并提出,也可單獨書寫。
4、提出
管轄權異議書應向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該案的法院對該案進行實體審理以前,應先審議當事人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就對該案是否有管轄權問題作出書面裁定。
1. 對管轄異議不服的可以上訴; 2.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4條和164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 3. 管轄權異議的上訴主體應當是異議申請人及其相對方,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人一方的共...
1. 對管轄異議不服的可以上訴; 2.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4條和164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 3. 管轄權異議的上訴主體應當是異議申請人及其相對方,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人一方的共...
1. 對管轄異議不服的可以上訴; 2.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4條和164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 3. 管轄權異議的上訴主體應當是異議申請人及其相對方,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人一方的共...
小額訴訟程序可以上訴嗎依據我國民訴法司法相關解釋,規定了小額訴訟程序的實施,對管轄異議規定一審終審,不得上訴。因此,小額訴訟程序不得上訴。關于小額訴訟案件的異議1、規定管轄異議無上訴權小額訴訟程序的價值定位是快立快審快結,其以提高效率為目標...
提出異議可以協商 協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訴 法院會依法處理,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如果是對法院管轄有異議,必須在答辯期內書面提出,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人民法...
1、申請人資格。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只能是本案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加人無權就管轄問題向法院提出意見,也不得以此為借口不參加訴訟。 提出異議的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且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主動參加到訴訟中去,視為承認法院對此...
應該先由法院對管轄權作出裁判。被告雖然參加了訴前調解,但訴前調解程序中,法院并未正式立案,且被告參加訴前調解并不是必然認可了該法院的管轄權,被告仍有權在法院正式受理后的法庭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
1、反訴首先必須符合民訴法起訴的條件 注: 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
在實體審理過程中,我院追加了另外一名應負連帶責任的共同被告,該被告又提起管轄權異議。對此我院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應充分保護當事人的訴權,新追加的被告在答辯期內有權提起管轄權異議,法院應裁定中止實體審理,恢復程序審;另一種意見認為,本案...
發回重審后還能提管轄權異議嗎對此應按以下情況區別處理:被告在原審提交答辯狀期間曾經提出過管轄異議。1、原審判決因程序問題被發回重審,被告能再次提出管轄權異議。原審判決因違反法定程序被發回重審的實質即在于因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