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甲出軌被乙知曉,乙即要求甲簽訂離婚協議,要求甲凈身出戶,子女由乙撫養。甲為挽回婚姻,雖在離婚協議上簽字但又反悔不同意離婚,為此咨詢律師兩份協議是否都有效?
案例分析:
案例中妻子乙的表現很可能事先咨詢了律師,從而保障了自己的最大權益。淺談一下離婚協議與婚內財產協議的區別。
1、婚內財產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 婚內財產協議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簽訂的關于夫妻之間財產歸屬的協議,協議的內容不涉及離婚事宜,只是約定財產的歸屬問題,雙方簽字即可生效。協議中可以就夫妻之間婚前、婚后的財產作出約定,也可以就個人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約定。但有一點需要注意,若財產為房產類需要變更登記的財產,則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的同時,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否則是有可能撤銷贈與的。 2、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后成立但并不生效 離婚協議是夫妻在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自愿簽訂的協議,協議內容一般涉及財產分割,撫養權,債務等約定。離婚協議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約定均以離婚為前提條件,雙方簽字后協議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法院一
3、以離婚為目的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如何認定
案例中,周某陳述兩份協議是同一時間簽訂的,認為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也是以離婚為目的簽訂的,實質上也是離婚協議。那么,周某必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因為主張婚內財產協議也是離婚協議的一方對這一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若無法證明自己的觀點則法院不會予以支持。
離婚協議與婚內財產協議在生效前提、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別,若在處分財產的過程中混淆或者用錯的,可能帶來嚴重的后果和損失。因此,適當掌握相關內容是非常有必要的。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本文,對兩種協議有更為清晰的認識,在有離婚打算前或者簽訂離婚協議前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而不是等到了簽完字后再咨詢,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對于財產約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
從道德上看,兩種沒區別,但從法律上看,就有本質區別了,婚外出軌只受道德譴責,而且雙方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然而婚內出軌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新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吧具有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由當事人...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書與離婚協議書的區別就在于凈身出戶的一方表明自己愿意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其他與離婚協議書大致相同。 第一點,必須明確雙方是自愿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是雙方自然達成的,男方自愿放棄所有共同財產。 第二點,要對子女撫養、財產債...
離婚時仍處于有效期內的保險。 1、財產險: (1)普通家庭財產險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分割已繳納費或退保后的費用; (2)家庭財產兩全保險需分割:采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式。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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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律師解讀 婚前房產,加名離婚時房產如何分配? 1、目前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房產證有另一方名字和沒有另一方名字,判決有何區別?有名字的話就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房產嗎? 答:有區別。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
妻子婚內出軌是任何丈夫都難以接受的事情,然而事實既然發生了就要冷靜面對,切不可因為一時沖動而引發惡性暴力事件。若婚姻確實無法挽救,兩人可以通過訴訟或者協議的方式離婚。妻子出軌后,雙方都想離婚,而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無異議的,可以...
離婚后,應當出具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審原件收復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 個人住房離婚與婚內過戶 一、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五、六十條...
案例1全款按揭很重要,離婚分割區別大 案情介紹:在南京打拼數年的兩個年輕人王某和劉某于2008年相識并于當年登記結婚,由于是家中的獨子,2011年王某父母拿出自己辛苦攢下的100萬元積蓄作為首付款為王某、劉某夫妻按揭購買了一套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