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鉆戒已經成為年輕人婚禮的標配,“鉆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更是迎合了眾多女性對愛情的期盼,男方也樂于以此來表達自己對愛情的忠貞。但當感情走向盡頭的時候,價值不菲的鉆戒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離婚,鉆戒應怎樣分割?
案情回顧
黃某與鄒某系自由戀愛認識,于2016年10月登記結婚,雙方婚后未生育子女。雙方婚前感情尚可,婚后因鄒某查出患有嚴重疾病,黃某家認為鄒某有意隱瞞病情,兩個家庭產生矛盾導致二人感情出現危機。近日,鄒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即墨區法院要求與黃某離婚。
法院多次做雙方和好工作未果,在調解離婚過程中,黃某認為婚后為鄒某購買的價值1萬元的結婚鉆戒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求鄒某給付其折價的一半5000元;鄒某認為鉆戒屬于其個人物品,不應分割。法官給雙方講解法律規定的同時,綜合考慮了雙方的婚姻狀況、家庭情況,最終促成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黃某認可了鄒某關于鉆戒是其個人財產的主張。
法官說法
法律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有著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的情形,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無論鉆戒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后購買,在男女雙方婚后都僅歸女方使用,一般認定為女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歸女方個人所有;另外,鉆戒多為男方為表示自己的心意向女方贈與的物品,應視為男方對女方的合法贈與。所以鉆戒不屬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形下認定為女方個人財產。
(梁秀聰)
來源:青島中院
夫妻間借錢并出具借條,這筆錢款是否算作夫妻間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通州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婚內夫妻借款的案件,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向女方出具了一張借款金額為100萬的借條,后雙方離婚,女方起訴男方償還債務100萬元及利息。通州區法院審理后判決男方...
我們是按農村風俗訂婚后,把結婚證領了,才要辦結婚酒席的.我們把結婚的日子訂好好.我已準備回家結婚,結果他家等過了結婚的日子才來我家說以后結婚,當時我很氣.說了他們幾句,我說結婚日子都過了,還來商量什么.后來他們就回家了.過了幾天我就收到到政...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
作者:付建國 郝紹彬;作者單位:黑龍江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 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案情】2015年10月,原告李女士與被告紀先生登記結婚。登記前一周,李女士父親給其28萬元用于購車。2016年初,該車登記在男方名下。因李女士認為男方存有嚴...
如果是在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屬于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如果是在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
來源:法務之家;作者:劉海律師財產分割是離婚糾紛案件中主要的爭議焦點。本次與各位分享的內容是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糾紛過程中的裁判規則,內容來自裁判文書網。如各位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與本律師溝通咨詢。1、夫妻為緩和矛盾所出具的婚后所...
核心內容:由于房屋是小張和小李雙方的父母共同出資購買,又沒有明確表示贈與雙方,可認為是雙方父母對小張和小李的單方贈與,小張和小李可根據其各自出資的份額享有權利, 小張與小李去年結了婚,婚前,雙方的父母各出資二十萬元買了一套房子作為小兩口...
借給別人還是互相借錢?夫妻婚內財產屬于共同財產,沒有借錢這一說法,除非結婚時候公證過aa制,否則不僅不認可而且根本不算借錢夫妻間借錢,打欠條有效嗎?夫妻間借錢,如果用于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欠條屬于有效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規定是夫妻離婚時需要雙方本著照顧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權益出發,自行協議分割屬于兩位的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有與他人同居等過錯,對方可以在離婚時主張得到賠償。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分割財產和賠償的協議,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