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義務人責任的三種類型 清算義務人的責任與其所應履行的義務是密不可分的,主要包括清算發起責任、清算賠償責任和清算清償責任。清算發起責任是基于公司法第183條和公司法解釋二第7條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如果清算義務人怠于清算,公司股東、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清算賠償責任是基于公司法解釋二第18條、19條的規定,清算義務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滅失,或惡意處置資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未經依法清算即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的,應對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清算清償責任是基于公司法解釋二第18條、20條的規定,清算義務人因怠于履行清算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或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的,清算義務人就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實踐中,以清算清償責任最為常見。這是因為在清算清償責任訴訟中,債權人的舉證義務最輕,另外,要么公司財務賬冊本身就很不健全,要么真實的公司財務賬冊對股東非常不利。 2、訴訟時效 關于清算義務人責任的訴訟時效,《九民紀要》規定公司債權人以公司法解釋二第18條作為依據,請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公司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公司無法進行清算之日起計算。 3、因果關系 公司法解釋二第18條中包含了因果關系要件,此前這一要件被有意識的忽視了,隨著《九民紀要》的出臺這種現象出現了重大變化,紀要規定股東舉證證明其怠于履行義務的消極不作為與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的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主張其不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法院應予以支持。怠于履行清算義務、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四個條件依次遞進,相鄰條件之間構成因果關系,股東才應該被科以法律責任。
一、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 1、對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以及債務人的異議期限。破產法第10條規定,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5日內通知債務人。這是因為,破產對債務人來說是生死攸關的事情,故債務人有權及時知道自己...
1、如你公司已成立,且簽訂的合同是公司的業務,則應由公司承擔相應的合同權利和義務。2、公司無力償還債務的,以公司的資產為限對外承擔責任。除非股東出現注資不足或抽逃資本的現象。3、對于第三個問題,你可以拖一下時間,說明情況。待債權人訴訟還款或...
一、清算組的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 1.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2.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3.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
公司解散后不清算或者怠于清算,不僅加劇資源配置失衡,更易累積金融風險,形成不良的社會導向,故準確認定公司清算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對優化營商環境、完善公司信用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一、公司清算義務人的連帶清償責任...
合資公司終止經營活動退出市場,需經歷決議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銷登記三個主要過程。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在退出市場正式終止前,須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理公司財產、清繳稅款、清理債權債務,支付...
合資公司終止經營活動退出市場,需經歷決議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銷登記三個主要過程。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在退出市場正式終止前,須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理公司財產、清繳稅款、清理債權債務,支付...
一、公司即將解散公告期限多長時間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即將解散的,公司需要清算清算組,清算組要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
清算是公司退出市場之前的一道屏障,目的在于了結公司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和其他權利負擔,并借此督促公司誠信合法經營,承擔社會責任。根據《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合法清算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2)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
展開全部 轉載 公司清算具體程序 1、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在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應當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和調查清理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應當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