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設的罪名,是指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犯罪構成,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是企事業單位中的對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
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當中有一種刑事犯罪是重大責任事故罪,這是很重要的罪名,通常發生在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內,造成的后果也是較為嚴重的。那么司法實務中該如何對重大責任事故罪進行認定呢?瑞律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如何認定重大責任事故罪 (一)本罪與危險物品肇事罪的區別 危險物品肇事罪雖然是一般主體的犯罪,但是廠礦企業職工因為違反有關危險品的生產、運輸、使用的管理規定,而造成責任事故的,應當以危險物品肇事罪處理。1、主體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體是單位,即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
重大責任事故罪和不少罪名存在交叉,容易混淆,比如與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這給司法實踐帶來一定的困難。然而,罪與非罪的清晰劃分對于涉案相關人員來說十分關鍵,只有定罪準確,才能量刑公正,從而進一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那么,重大責任事故罪是什么?而在司法實踐中又該如何對該罪進行認定呢?請通過下文進行具體了解吧。一、重大責任事故罪是什么(一)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概念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后果的行為。(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構成特征1、犯罪客體本罪......

一、安全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是什么?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三)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近年來常見多發的一種犯罪行為,不僅危及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國家和群眾財產的重大損失,嚴重地阻礙了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經營和發展,直接危害到社會的穩定。中國1979年頒行的刑法第131條即有規定,現行刑法第134條又原樣...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本條是關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及其處罰的規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構成本罪的主體是單位,即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單位。其中建設單位,是指對建設工程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部門,也就...
一、安全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發生安全事故導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傷等就滿足了安全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具體理由如下:1、《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
根據刑法134條規定,本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或者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為: 1、本罪的犯罪主體為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 ...
1、犯生產、作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的罪名,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它同侵犯人身權利的殺人罪、傷害罪以及侵犯財產的貪污罪、盜竊罪等有顯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著造成不特定的多數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
一、違章修橋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嗎一般情況下,違章修橋不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設施有關的種類是指破壞公共交通設施以致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對違章修建橋梁沒有相關規定,應該視情況而定。二、刑法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分類1、以危險方法危...
重大責任事故罪適用緩刑需要什么條件違規下井致一人死亡2010年7月29日14時,在沒有相關勘測許可的情況下,馮某指派李某帶領工人到北京市豐臺區一電信通信井內勘測,因違反規章制度,造成工人吳某暈倒,工人郭某在下井救吳某時死亡,經認定為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