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法務之家(ID:law114-com-cn)
投稿作者:李永杰;單位: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公安機關在辦理吸毒行政案件時,適用“本人交代+尿檢陽性”的證據規則,但因吸毒具有隱密性、吸毒人員反偵查意識不斷在提升,導致在執法實踐中出現吸毒嫌疑人拒不供認吸毒的行為,那么,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情形一、吸毒嫌疑人拒不供認,但有其他證據證明《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對沒有本人陳述,但其他證據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但是,只有本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所以,對于有其他證據證明的零口供吸毒案件,辦理的方向就是收集其他證據,包括:同案人員的指證,家屬或他人證明其吸毒的陳述,現場查獲的毒品和吸食工具,身體上的注射針眼等。具體可分為以下情形:1、吸毒檢測結果呈陽性,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到毒品(或吸食后的殘留)和吸食工具,且本人又不能提出合理申辯理由的,可以認定為吸毒。有觀點認為,此種情形下需要一名證人(如家屬)指證才能認定吸毒成立,筆者認為不需要,因為吸毒的隱秘性特點,很少會有證人,加之吸毒的社會害性如此之大,若是對證據要求等同與普通行政案件,會導致放縱吸毒違法行為的發生。實際上,關于嫌疑人是否吸毒通過抓捕經過和審問情況,根據經驗判斷,足以做到內心有數,加上尿檢陽性和現場物證,足以做到內心確認。2、吸毒檢測結果呈陽性,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到注射吸管,身體檢查發現有注射針眼,本人又不能提出合理申辯理由的,可以認定為吸毒。3、吸毒檢測結果呈陽性,未現場查獲到毒品、吸食工具等物證,但有一名以上證據證明力較高的證人指證(如同伙承認吸毒且尿檢陽性,指認該嫌疑人與其一起吸食),且本人又不能提供合理申辯理由的,可以認定為吸毒。有觀點認為,此種情形下需要兩名證人,筆者認為不然。4、吸毒檢測結果呈陽性,未現場查獲到毒品、吸食工具等物證,但嫌疑人有吸毒成癮戒斷癥狀,且本人又不能提供合理申辯理由的,可以認定為吸毒。情形二、吸毒嫌疑人拒不供認,又無任何其他證據證明此時可以人體生物樣本(尿液、血液、毛發、唾液等)實驗室檢測結論作為認定吸毒違法行為的直接證據,若吸毒嫌疑人對檢測結論不能做出合理解釋,并排除其被動攝入毒品,可以認定該嫌疑人具有吸毒的違法行為。以下是筆者審批的一起通過實驗室檢測結論直接認定吸毒違法事實成立的案件。【案例】肖某是一名小學教師,曾兩次吸毒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處罰,且正在社區戒毒期間。2017年9月1日,肖某所在學校給予肖某開除黨籍的處分,并調離教師崗位,若發現肖某再次吸毒,將開除公職。10月份肖某再次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獲,經甲基安非他明人體毒品尿樣檢測試劑檢測,結果呈陽性,現場未發現任何物證,肖某因害怕被學校開除,拒不承認吸毒,公安機關詢問其如何解釋尿檢檢測呈陽性時,肖某無法解釋。在僵持12小時候后,公安機關將肖某帶至某精神衛生中心進行尿樣毒物實驗室檢測,檢測結論為肖某甲基苯丙胺吸毒成癮嚴重。公安機關根據現場尿樣檢測結論和實驗室檢測結論,對肖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并決定強制隔離戒毒兩年。作出處罰決定當天,肖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安機關當天將肖某的尿樣B樣本送到省公安廳指定的某醫院進行復檢,檢測結論為肖某甲基苯丙胺吸毒成癮嚴重。分析:公安部出臺《吸毒檢測程序規定》,規定了現場檢測、實驗室檢測、實驗室復檢三種檢測方式,其中現場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進行;實驗室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實驗室復檢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進行;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不得由同一檢測機構進行。另外,為保證實驗室檢測作用得以有效發揮,公安部作出《關于根據實驗室檢測結論認定吸食甲基苯丙胺違法行為有關意見的批復》,規定:一、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未批準甲基苯丙胺作為藥品上市,通過實驗室檢測特定目標物認定吸食甲基苯丙胺是科學的、可行的。二、甲基苯丙胺攝入人體后,部分以原體形式從尿液中排出,吸食甲基苯丙胺的人員尿液中可檢出甲基苯丙胺,但由于個別藥物在人體中代謝也可產生甲基苯丙胺,因此,在排除被檢測人服用相關藥物(如治療帕金森病的處方藥司來吉蘭)的前提下,方可認定其攝入甲基苯丙胺。三、實驗室檢測結果只能確認被檢測人體內攝入了毒品,其主動吸食行為是否成立,還應當結合實際查處情況,排除誘騙、強迫等被動攝入現象。……綜上,當吸毒嫌疑人員拒不交代吸毒時,人體生物樣本實驗室檢測結論可作為認定吸毒違法行為的直接證據,在排除被檢測人服用相關藥物和受他人誘騙、強迫等被動攝入的前提下,吸毒嫌疑人員若不能對檢測結果作出合理解釋,應對吸毒嫌疑人員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的相關規定,視情給予行政拘留、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等處理。當然,實驗室檢測應嚴格依照《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的要求進行,特別是在吸毒嫌疑人員可能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情況下,應規范吸毒檢測工作,并注重保護吸毒嫌疑人員的合法權益。本案之所以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就在于公安機關實驗室檢測做的規范、準確,程序合法。根據《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指定的某精神衛生中心對肖某尿液作出檢測結果時,公安機關當場告知肖某;當肖某當場提出要提起行訴訟時,公安機關當場將肖某尿液分別保存在A、B兩個樣本專用器材中并編號;當肖某提起行政訴訟時,公安機關當天將肖某的尿樣B樣本向省公安廳指定的醫院進行了復檢,并將復檢結果告知肖某。這樣就在保障肖某的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依法打擊了肖某吸毒的違法行為,做到了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罰公正。
目前,很多地市局公安機關都有毒品司法鑒定中心,這為通過實驗室檢測認定吸毒提供了強大技術支持。
公司逾期未申報國稅應如何處理? 公司逾期未申報國稅的處理方法是什么?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公司逾期未申報國稅的處理方法 1. 補繳稅款 公司逾期未申報國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在逾期3個月內補繳稅款。補...
非法印制商標標識應如何處理非法印制商標標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予以制止,收繳其商標標識,并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非法印制商標標識,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權行為:(1)責令停...
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
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
由于工程項目的技術經濟特點如單件性、體積大、建設周期長、價值高、形成產品的材料數量大、品種多,在工程建設中計算工程造價時,發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解決這些爭議,現大都采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 和解這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
接受再審申請,并不一定是重審。接受再審申請是一道程序,有可能會作出駁回再審申請的裁決。您說的是再審案件經過重新審理后的意思是,發回重審或者說高院接受再審。像這種情況下有改判的可能!自己處理結果應該是和原判決不一樣。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涉法涉訴上訪? 其次,信訪老戶征地拆遷涉法涉訴如何處理? 那么,哪些行為在信訪當中是要追責呢? 2月22日,司法部網站對外公布了修訂后的《司法行政機關信訪工作辦法》已于2018年4月1日施行了。在《辦法》明確規...
發生醫療事故應如何處理呢 1、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 當事人自愿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且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