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孩子不滿兩周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四十四條規定,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此外,如果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也應予支持。
2、已滿兩周歲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四十六條,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從理論上來說,是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孩子生活的環境和條件,就歸哪一方。
二到八歲的孩子,法院依據最有利于孩子原則,主要考慮父母哪方能夠帶好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業的經常是誰簽字,家長會經常誰去開,課外輔導班繳費簽字等等,這些都是法院判撫養權的重要參考因素。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即已滿八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孩子,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3、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可以作為父或母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四十七條規定,如果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4、輪流撫養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5、不良行為
如果父母一方經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為,法院就會優先考慮另一方。“出軌”一般不影響孩子撫養權的認定。
6、撫養費
孩子涉及撫養費給付問題,在實踐中一旦判決你方獲得撫養權,那么法院會支持你每月從對方這里獲得撫養費。
當然,對于撫養費雙方可以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還可以對每年的增幅額度以及特殊情況進行約定,使每年的撫養費可以彈性變動、可操作性更強。若雙方協商不了,法院則會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和撫養費支付一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決。
7、舉證策略
第一,證明具備充分的撫養條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什么是充分的撫養條件?在離婚時夫妻雙方都認為自己撫養孩子的條件很充分,通俗來說,至少要證明比對方好。比如,自己的工作情況、受教育情況、經濟狀況等等,一份穩定的工作、優質的經濟條件至少能夠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而高學歷更有利于幫助、引導孩子學習成長,以上通通都是爭取撫養權歸屬的有力證據材料。
第二,證明孩子一直跟隨本人生活。如果孩子一直跟隨父或母一方長期生活,沒有特殊情況的話,法院一般都不會改判撫養權歸另一方。這是因為,穩定連續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對于孩子的成長是更有利的。所以說,如果能夠提供出孩子一直跟隨本人生活的證據,對于爭取撫養權也是至關重要的。
第三,以退為進。在離婚糾紛中,不光涉及子女撫養的問題,還會牽扯財產分割。如果在財產分割上能夠做出讓步,那么在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上也許就會占有優勢。除此之外,如果撫養權暫時不在自己一方手中,也并不是今后都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可能了。比方說,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實際喪失繼續撫養子女的能力和條件,如因犯罪需長時間服刑的、因吸毒被羈押強制戒毒的、離家外出下落不明的,都將會導致撫養權的變更。
8、證據
(1)喪失生育能力的證據:醫院的診斷書或者絕育證;
(2)能夠為孩子營造良好生活環境的證據。(比如:你的收入證明、生活環境、教育背景);
(3)其他能夠證明你的條件比對方更適合撫養小孩的證據。
(4)你或者對方單位的勞動合同、以及其他的收入合同,如:稿費、專利使用費(證明你們雙方的工資收入);
(5)你或者對方單位開具的工資證明、工資條(證明你們雙方的工資收入);
(6)你或者對方出租房子的合同(你們雙方的租房收益);
(7)你們所經營的產業的賬本或者流水記錄(證明你們雙方的收入);
(8)小孩的實際花費金額(包括醫療費、教育費、生活費)。
9、判的只是撫養權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10、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監獄服刑,并沒有撫養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判決由服刑人員撫養的情況會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堅持撫養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養,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準許,但該子女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求該子女的意見。
11、有繼父母的孩子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五十四條規定,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如果繼父或繼母不愿意再撫養孩子的,可不再負擔繼子女的撫養費。如果離婚后繼父母愿意負擔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撫養費的,應當允許。此種給付行為不是法定義務,應出于繼父母的自愿。
12、收養的孩子
養子女與親生子女在與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即已形成了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民法典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即使夫妻離婚,不直接撫養繼子女的一方也有必須支付繼子女的撫養費。
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13、有兩個孩子撫養權怎么分配?
對于有兩個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協商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協商不定時,可以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兩個孩子都過了哺乳期時,法院一般情況會判決一人一個,這是法院出于經濟責任分攤、孩子成長、家長精力這些角度考慮的;如果還在哺乳期,原則上會交由母親撫養。
14、在離婚案件中,不能采取過激的手段,用“搶奪、隱藏孩子”的行為爭奪撫養權,而應當采用合法的方式采取行動。
刑法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丨法律法規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于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1、對于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 2、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如果離婚的話,應當判給女方。原因如下: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
在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離婚撫養權如何爭取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第二、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 1.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一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墻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臺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設備位置。 如果上...
裁判要旨交警部門對肇事電動車屬于機動車的認定,系從行政管理角度所作出。但因實踐中保險企業不予為該類所謂機動車辦理交強險,所以,導致無法投保交強險的后果并非投保義務人主觀意愿所致,該種狀況不具有可責難性,故投保義務人亦不得因此而加重責任。【案...
離婚中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婚姻處理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或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2、孩子撫養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婚生子XX由誰撫養,XX每月出撫養費多少,當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給付撫養費XX元);3、財...
離婚中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婚姻處理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或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2、孩子撫養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婚生子XX由誰撫養,XX每月出撫養費多少,當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給付撫養費XX元);3、財...
離婚中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婚姻處理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或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2、孩子撫養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婚生子XX由誰撫養,XX每月出撫養費多少,當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給付撫養費XX元);3、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