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8年11月后,李二狗隨劉二萌居住生活。2020年10月,李二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孩子歸李二狗撫養,并要求分割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劉二萌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離婚法定條件,因此不同意離婚。其次,婚后劉二萌照顧孩子、料理家務,陳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務幾乎不關心也不參與,故要求分割財產,另外要求給與其家務勞動補償16萬元。
就家務勞動補償款,最后法院判決為補償5萬元。
法律規定 關于家務勞動的補償制度,在《民法典》之前,《婚姻法》第四十條就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如今《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兩者相比,我們可知《民法典》中的經濟補償請求權制度刪除了以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為前提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夫妻實行夫妻財產共有制,因此在《婚姻法》實施近20年期間,該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適用普遍偏低。致使很多負擔家務勞動較多的一方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注意這里的一方并非單指女性,雖然一般來說負擔家務勞動較多的通常為女性。 法院判決補償金額時考慮的因素
筆者檢索上海地區與此相關的案例,法院判決補償的金額也大都是在5萬元這個數額上下,總之基本上是在10萬元以下。當然也有在10萬元以上的,那是因為這個10萬元的家務勞動補償被寫進了《離婚協議》里,法院依據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判決。
從目前的法律實踐來看,法院裁定給與家務勞動補償金額的多少與下列因素相關:
(1)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時間
(2)當事人家庭經濟收入狀況、共同財產狀況
(3)一方付出家務勞動時間的長短;
(4)離婚后雙方的就業及收入能力
(5)當地的生活水平及經濟的發展
很多人說家務勞動補償的數額太低,為你做牛做馬操持這個家十來年,到頭來不如一個保姆一年的工資。這樣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因為這筆錢是給負擔家務勞動較多一方的補償,而且這個補償是在夫妻分了共有財產之后的補償,是夫妻一方從個人財產中支付的,因此負擔家務勞動較多的一方不能簡單與保姆劃等號。可以根據當地家政或者保姆一個月的工資進行參考測算,不然這個家務勞動補償更多的是一個心理撫慰性質的存在。尤其是對于那些全職媽媽,因為她們為家犧牲太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條變遷說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在《婚姻法》第...
自《民法典》實施以來,許多家庭主婦的付出被認可,使家務勞動補償有法可依。以往,被丈夫不認可的家務勞動,終于在法律上有了依據。 而關于家庭中付出更多的一方要求經濟補償并不僅僅適用于女性的全職太太,對于家庭煮...
關于離婚的糾紛,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關于財產的分配問題,另外就是關于賠償或者補償,比如在婚姻生活中付出更多的一方,離婚能否得到補償?一方婚內出軌,可否申請賠償? 關于補償和賠償在法律上的定義也不一樣。補償,一...
1、離婚賠償:(1)賠償和補償是不同的概念。(2)離婚中應給予對方賠償的情形,嚴格限定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幾咱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等。(3)你所說的情形,不是賠償,應是補償。2、如果我提...
珊暮(女)和柯科(男)是大學同學,2000年7月大學畢業,珊暮和柯科結婚,婚后,珊暮先后生育一子二女。 為了支持柯科工作,也為了照顧家人和孩子,2006年,珊暮辭職,做起了全職太太,在家操持家務、照料老人...
家務勞動,是指家庭成員在日常生活中從事的一種無報酬勞動。它通常包括洗衣、做飯、照看孩子、購買日用品、清潔衛生、照顧老人或者病人等。 多年來,家務勞動在社會經濟運行中表現不明顯、存在感低,始終被作為一種不計...
現行婚姻法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這是現行婚姻法所確立的分別財產制中的補償請求權。 補償請求權...
離婚經濟補償的數額要考慮以下因素: 1、少付出義務一方因之獲得的利益。 獲得的利益不僅包括有形的財產價值,如收入、購置的房產等,而且包括無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憑、執照、專業職稱、尚未獲得利益的知識產權等。在確定補償數額時,既應考慮少付出...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結束婚姻關系的最后一種辦法了,而在夫妻離婚時,雙方意見不合時,各自就要為各自的利益來主張,看另一方在婚姻里面有沒有過錯,這樣才會獲取更多的利益。 1、什么情況...
1、離婚賠償: (1)賠償和補償是不同的概念。 (2)離婚中應給予對方賠償的情形,嚴格限定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幾咱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等。 (3)你所說的情形,不是賠償,應是補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