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合同無效的條件有哪些?
基于私法合同規則而無效
嚴格來說,關于將私法合同規則引入到行政法領域,以此來指導行政合同無效情形的確立,學者們普遍認為,其可行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釋:第一,用私法上的合同精神來彌補傳統權力行政的不足,可以說,行政合同是民事合同原理在行政權作用上的運用和發展,即運用合同的方式將國家所要達到的公務目標固定化、法律化,尊重相對方的意思自治與平等地位。行政合同的這種特性決定了蘊含著合同精神的私法原則理應在行政契約中獲得應用。第二,公法與私法的共通性。日本學者**部達吉認為:“無論是公法或私法,在許多地方都存在著共通的原則,跟著就有共同的觀念,所以那些以公法和私法為異其領域而全無共通原則及其共通觀念的主張,實不免謬誤,兩者在某種程度內都由共通的原則所支配這點,是絕對不能否認的。”所以19世紀德國行政法學鼻**托·邁耶所認為的“法的一般原則并不存在,公私法的混合關系也不存在,私法規定不得補充公法的欠缺”的觀點在公私法合作關系的現實沖擊下,已不合時宜了,有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公法和私法這兩個法律領域存在交叉甚至互相補充的情況。
將私法合同無效規則引入到行政合同領域,這也是各國行政程序法的通常作法。行政合同是合同的一種,私法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已經十分的妥當,法學界對無效規則的研究也十分深入,因此私法上關于合同無效規則的一般規定,只要與行政合同的本質屬性不相違背,以及法律法規未作另外規定,可以準用于行政合同。但是,在援用私法上對合同無效的規定時,我們應當認真地吸取德國在這方面的深刻教訓。德國行政程序法明確規定,公法合同如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無效者,無效。然而該規定卻引發了激烈的爭議,其原因在于,民法對合同無效原因的規定過寬,與行政法上需盡量維持行政合同行為存續力(亦可說是穩定性或安定性)的思想相沖突。我國的民法通則亦對無效合同的范圍規定的較寬,使一些不應當為無效的合同也作為無效合同對待,在實踐中產生了消極的作用,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也不利于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意志和利益,不利于交易的發生。為此,我國1999年通過的合同法對合同無效原因經過反復討論之后,對民法通則的規定作了較大的修改,縮小了無效合同的范圍,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合同法還對我國原有的合同制度作了重要發展,嚴格界定了無效合同與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銷合同的界限,完善了合同效力的相關規則,從而消除了原有的無效合同制度所產生的消極作用。合同法規定的無效合同原因,僅僅在民法通則,與德國法相比,范圍也小得多。適用于行政合同之上,不至產生德國行政程序法之不利后果,當可作為確認行政合同無效之標準。
因行政行為無效而無效
行政合同作為現代行政的一種重要行為方式,與單方行政行為一樣同屬于行政行為范疇。當行政合同用以取代的單方行政行為存在無效的事由時,也必然會導致行政合同無效。否則,行政主體可以利用訂立行政合同的方式將無效的行政行為轉換為合法的行政合同,從而產生規避法律的效果。因此,德國行政程序法第59條第2款規定,如(公法合同代替的)行政行為具相應內容即無效,公法合同無效。如行政行為具相應內容,就會因不屬于第46條所指的程序或形式瑕疵而違法,且合同簽定者明知這一點的(公法合同無效)。我國臺灣地區行政程序法也作了相似規定。
那么,行政行為在什么情況下無效呢?一般認為,當行政行為存在嚴重的、明顯的瑕疵時,不能承認其具有法律效力,從而無效。這些瑕疵情形大致包括:(1)行政行為具有特別重大的違法情形或具有明顯的違法情形;(2)行政主體不明確或明顯超越相應行政主體職權的行政行為;(3)無行政主體資格的主體所為的行為;(4)行政主體受脅迫而為的行政行為;(5)沒有可能實施的行政行為。
在私法行為中,凡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論其違法情形屬于輕微還是嚴重,后果一概無效。我國合同法也將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作為無效合同。但就行政行為而言,則依其是否符合嚴重違法這一無效標準來決定其效力。也就是說,需區別行政合同的輕微違法和嚴重違法等情形,強調只有嚴重才無效。例如,德國行政程序法第44條第1款規定:行政行為具有嚴重瑕疵,該瑕疵按所考慮的一切情況明智判斷屬明顯者,行政行為無效。所以,行政行為是否無效取決于有權機關對其內容或形式上是否明顯嚴重違法的判斷,否則即使違法也是有效的。可見,當行政合同的無效規則同時適用行政行為無效和私法合同無效規則時,因兩者對違法瑕疵的嚴重程度要求不同,會產生適用上的沖突。那么,該沖突又當如何解決呢?我們說,行政合同雖然承繼了私法中的諸多基本原則,甚至直接沿用了大量的私法合同規則,但作為行政主體實施行政的一種重要行為方式,其本質上仍屬公法行為。該公法行為性質決定了對其無效的界定必須主要從公法而不是私法的角度予以考查。“這種以公法效果的發生為目的的公法上的合同,其自身具有公共性質必然決定了僅從當事人利害關系調整的角度規定的私法規定,不能原封不動的適用,而必須從公共福利的角度予以特別的考慮。”“只有行政法未作特別規定者,且更進一步,即使行政法未作特別規定,適用民法規定也不致產生與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不相容結果者,方有適用民法規定之可能。否則如果發生與行政合同行政性不相容的情況,則必須考察對民法規定作若干修正,以消弭不相容性。”因此,當私法合同無效規則與行政行為無效規則發生沖突時,應當優先適用行政行為的相關規則,只有如此,方與行政合同的本質屬性相合。
基于行政合同的特性無效者無效
行政合同的種類很多,不同行政合同具有不同特點,因而不同種類的行政合同會存在有別于一般無效規則的特殊規則,這是根據特定行政合同的特殊性所作的處理。相應地,如果該特殊行政合同違反了特殊規則,也會無效。例如,行政主體與相對人串通而締結和解合同,或對事實或不明確的法律狀況未經合理判斷,即簽定的和解合同。又如,使相對人承擔沒有法律根據的給付義務,或者行政主體出賣公權力的雙務合同等等。此外,如果行政合同違反了容許性,即依據所涉及的法律事務的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締結行政合同的,該行政合同無效。
違反形式要件的行政合同無效
多數國家立法要求行政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以強制性規范的形式予以規定。故而,書面形式系行政合同的法定形式而非約定形式。在私法上,違反法定形式的合同導致何種后果,在審判實踐和理論上均有不同見解,有主張無效的,也有主張未生效或不具有對抗效力的。筆者認為,行政合同涉及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系,因而通過書面形式有助于提升法的安定性,避免紛爭,一旦合同當事人未能采取書面形式,只能是無效之一種后果。當然,各國在要求行政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同時,亦多同時規定,法律對行政合同的形式另有規定的。那么,法律對行政合同形式的其他規定,既可能更加嚴格,亦可能較書面形式更為寬松。一旦特別法對特定行政合同的形式作出例外之規定,依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自然應當適用該其他規定。
行政合同無效認定包括很多內容,有條件最好請個專業律師來打點,律聊網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幫助。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哪些 要包括內容上違法,也包括形式上違法。還有違法強行性規定,合同效力才無效等等。行政法規具體含義如下:與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關的一個概念,是國家禁止性規定。我國1982年《經濟合同法》第7條的規定...
一、專利行政訴訟根據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專利行政主管機關不同,專利行政訴訟案件分為三類:1、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2、以專利復審委員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3、以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以下兩種情況既不能提起...
1.《協議書》適用哪些法律 在我國的協議存在民事協議和行政協議兩種,協議與合同為不同的稱謂,實際上是一回事,民國時期協議稱謂為契約。民事協議主要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關系之間的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不同的法律關系適用不同的法律,收養協議適用《...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情形下導致勞動合同無效主要是以下這幾種情況: (一)在沒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主要指法律規定部分崗位需要勞動者經過...
1.常用勞動法律法規有哪些 勞動基準法是有關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用人單位可以采用高于但不能低于基準法所規定的標準。我國的勞動基準法主要規定在:《勞動法》第4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5章(工資)、第6章(勞動安全衛...
1.簡述違反《招標投標法》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
一、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一般規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的合同才會導致無效,而違反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的強制性規范的,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無效。該種情形主要表現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當事人變相經營金融...
一、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一般規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的合同才會導致無效,而違反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的強制性規范的,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無效。該種情形主要表現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當事人變相經營金融...
一、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一般規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的合同才會導致無效,而違反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的強制性規范的,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無效。該種情形主要表現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當事人變相經營金融...
1.招標人進行招標應當遵循哪些法律規定 相關法律法規太多,需要根據項目情況考慮。舉例如下: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其他:1-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