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丟失空白發票如何處理
1.納稅人丟失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即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因此,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應將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等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然后填報《發票丟失被盜登記表》,持IC卡到國稅主管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稅務機關對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2.納稅人丟失空白普通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丟失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必須自行到轄區內的地級市報刊上刊登丟失聲明,然后填報《發票丟失被盜登記表》,持IC卡到國稅主管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稅務機關對丟失空白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處理
納稅人將已經填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應主要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各聯次,具體處理分為已認證和未認證兩種情形。
1.發票開出未認證情形處理: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納稅人丟失記賬聯的,如果發票開出后尚未寄出,開票單位可以將發票聯復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記賬聯,作為記賬憑證,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作為記賬憑證。
(5)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處理:納稅人在認證前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按丟失空白專用發票處理。
2.發票開出已認證情形處理: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一般納稅人丟失記賬聯的處理:如果發票開出后尚未寄出,開票單位可以將發票聯復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記賬聯,作為記賬憑證,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作為記賬憑證。
(5)丟失全聯次處理:納稅人已認證,但丟失發票的,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登報聲明作廢。稅務機關對丟失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作為記賬憑證。
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如何處理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的。未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發票取得方用開具方提供的復印件、證明等資料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據。
(1)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的發票聯,應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丟失發票,應于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2)開具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賬憑證。
(3)取得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發票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實行電子發票的,由開票方按丟失發票代碼、號碼查詢打印(復印)發票圖片,加蓋開票方公章作為入賬憑證。
發票存根聯或記賬聯的復印件只能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憑證。發票復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4)納稅人將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發票聯或記賬聯丟失,可向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申請出具曾于X年X月X日開具XX發票,說明取得發票單位名稱、購貨或服務的單位數量、單價、規格、大小寫金額、發票字軌、發票編碼、發票號碼等的書面證明,或要求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作為合法憑證入賬。
(5)納稅人丟失存根聯或記賬聯的,應取得發票聯復印件,發票復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6)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
問:我公司從事農產品加工業,收購農產品時因部份產品質量存在爭議問題,無法在收購的同時開具收購發票和支付款項,收購發票能否在產品質量得到肯定后要支付款項時再開具?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并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開票方和稅局無需特殊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
答: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并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開票方和稅局無需特殊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
沒有購房發票將導致辦房產證受阻 購房發票也是開發商交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的一種證明。開發票的手續有兩種,一種是由開發商自行到稅務局開票后給購房者;另一種是開發商與購房者一起到稅務局開具發票。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房管局會要求購房人出具購房全款...
是發票開票日期已經超過180天(2010年發票),或者60天(09年發票)。那樣的話是可以認證,但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這張發票只能當做增值稅普通發票使用,全額計入原材料成本中。進項稅金17萬,認證后當月沒抵扣,這算滯留票?現在抵不回來了,稅...
《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 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
第一部分稅務登記 1、內資分支機構新戶辦理稅務登記應該提供哪些證件資料? 答:內資分支機構新戶辦理稅務登記應該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無誤 ?分支機構的法人代表(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發票管理...
根據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
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