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叛逃罪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各類出國人員日益增多,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越來越廣泛,這對增進我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友誼,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促進國內各項事業的發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對外交往活動中也確實存在著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我國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給我國國家安全造成難以估量的危害。特別是對那些叛逃后,一時尚未發現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者一時沒有公開投靠境外機構、組織的國家工作人員,給我國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重大危害。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為。
首先,必須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危害了國家安全的,才構成犯罪。若不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也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則不能構成犯罪。
其次,必須是擅離崗位叛逃,沒有離開自己工作崗位的,不可能成為叛逃行為。
第三,要有叛逃行為,包括兩個方式:一是在境內履行公務期間叛逃至境外,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務期間叛逃。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是指在境內實施背叛國家、逃往境外或者在境外實施背叛國家的出逃行為。具體表現就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內或者境外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而且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造成了危害。
最后,叛逃行為必須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故單純逃往境外或不回到境內等并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成立本罪。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軍人叛逃的構成軍人違反職責罪)。從中國國情以及犯罪的實際情況考慮,中國共產黨的各級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級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應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條第2款規定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可以成為本罪主體,第2款中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既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包括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叛逃行為會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叛逃罪的構成要件和其他大多數罪名一樣,構成要件有這四個方面,客體方面,主體方面,客觀方面,主觀方面,就每一個方面文章都已經為您進行了列述,您可以稍作了解。如果您的情況較為復雜,需要進行詳細的咨詢,律聊網將為您提供周全的律師服務。
叛逃罪量刑標準 犯叛逃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叛逃的,攜帶國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后發表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言論的,等等。 掌握...
叛逃罪認定標準 (一)叛逃罪與背叛國家罪的區別 叛逃罪表現為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也具有背叛祖國的性質,但是叛逃罪與背叛國家罪有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背叛國家罪的主體只要是跨國公民...
一、叛逃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叛逃的,攜帶國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后發表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言論的,等等。都是叛逃罪的立案標準。 (一)叛逃罪與背叛國家罪的區別 叛逃罪表現為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也具有背叛祖國的性質,但是叛逃罪...
概念 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
一、投敵叛變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投敵叛變罪是指中國公民投奔敵方或者敵對營壘,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敵方控制以后投降敵人,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犯投敵叛變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或者率領武裝部隊、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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