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繼續推出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糾紛的最高法院權威裁判規則17條供法律人參考學習1.離婚后一方同意將離婚協議中歸己一方所有的房產給另一方的,在房產未經登記轉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趙建偉訴王珍珍離婚后財產糾紛案本案要旨: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若無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不具有可撤銷情形存在的,應對離婚雙方具有約束力。離婚后一方同意將離婚協議中歸己一方所有的財產給另一方的,應視為贈與行為,當贈與物為不動產,在不動產未經登記轉移至另一方名下時,贈與人有權撤......
案例 李華和王紅于2007年2月結婚。婚前,李華在某小區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作為結婚用房,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結婚后兩年王紅生下一女。雙方父母覺得原有住房已變得擁擠,于是老人便共同出資,為夫婦倆購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登記在王紅名下。后李華的生意越做越好,心也越來越不在王紅身上,兩人經常爭吵。一年后,王紅向法院起訴離婚。在訴訟期間,王紅的父親不幸因車禍去世,其生前兩套房產王紅和母親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離婚訴訟中,雙方對上述房產的分割爭執不下。 【疑惑】 1.李華婚前購......
1,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雙方有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何分配的,按約定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

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總結。在離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為準,但有的當事人在離婚前就有可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既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么,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辦呢?通常情況下離婚,兩人應該平分財...
案例 李華和王紅于2007年2月結婚。婚前,李華在某小區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作為結婚用房,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結婚后兩年王紅生下一女。雙方父母覺得原有住房已變得擁擠,于是老人便共同出資,為夫婦倆購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
隨著國際、區際活動日益頻繁,我國夫妻海外置業也不再罕見,因離婚而引發的涉外房產分割糾紛便不可避免。本文擬從離婚財產糾紛中涉外房產處理的法律適用的角度,對我國司法實踐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從而得出我國法院對該類問題法律適用的傾向性,以期為實務及...
人民法院在審理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問題時,應當遵循以下的原則:(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決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共有財產,根據該法第17條的規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對于這部分財產,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平等的處理權,由此,...
展開全部 如果有新的證據證明有當初離婚時沒有參與分割的財產,在知道后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當事人這種情況是可以起訴要求分割的。
看不動產登記簿的名字,雙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不動產登記簿,房產證名字雙方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北京法院網 轉自:法客帝國裁判要點: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離婚時出資人子女一方主張將該不動產認定為其個人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該不動產應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公平分...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后,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