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屬于兩位的共有財產。 對于還沒有取得產權的住房,可以等取得住房全部產權之后,再分割分配。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分割財產的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
不需要交稅。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擴展資料: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
離婚協議房產過戶期限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建議及時辦理過戶手續,避免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利用公權力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

遺產繼承是有追訴期的,遺產繼承追訴期的法律依據如下:繼承遺產有追訴期,一般是二年,特殊情況下是二十年。法律依據為《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
不需要交稅。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擴展資料: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
房屋繼承最長時效為20年。主要依據如下: 根據繼承法,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行使,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
一,如果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債權人會向雙方主張的。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
請問你們的離婚生效了嗎? 如果生效的話,那么按協議繼續執行,對方死亡由其子嗣繼承處理!
如果是婚前房產,那么誰購買誰所有,如果是婚后房產,那么是夫妻共同房產,可以夫妻協商分割。 房產證即使沒下來也是可以進行協議離婚。可以對于未發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則可以等到房產證下來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一般來說協議...
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屬于兩位的共有財產。 對于還沒有取得產權的住房,可以等取得住房全部產權之后,再分割分配。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分割財產的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
無論是通過法院調解離婚還是判決離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和民事判決書都是具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文書。如果離婚時法院確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應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否則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
原則上是無權出售該房屋的。 房屋房產證是夫妻雙方一方名下,在離婚后將房屋歸屬于子女,但是未辦理過后手續的,夫妻一方原則上是無權出售該房屋的。 夫妻之間依據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后,該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房屋應...
1、如果離婚協議已經明確約定歸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無權賣房子的。 2、女方獲得房屋產權,但還未辦過戶手續,也未在產權管理部門聲明備案,男方利用這個時間差賣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產權交易管理部門主張權利,要求中止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