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業兼并糾紛怎么確定管轄?適用哪些法律
對于公司兼并糾紛以及法律規定,具體如下所述:
(一)企業兼并糾紛怎么確定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企業兼并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企業兼并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
處理企業兼并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0一35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16條明確了企業享有聯營、兼并權。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第4條規定:企業兼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承擔債務式,即在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兼并方以承擔被兼并方債務為條件接收其資產;
2、購買式,即兼并方出資購買被兼并方企業的資產;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并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人兼并方,成為兼并方企業的一個股東;
4、控股式,即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股權,達到控股,實現兼并。
二、企業兼并與合并的區別
應當注意區分企業合并與企業兼并這兩個易混淆的概念。如前文所述,企業兼并是企業合并的上位概念,企業合并是企業兼并中企業結合最牢固的形式。以收購形式實現對企業控股的屬于企業兼并,不同于企業合并,兩者主要區別在于:
1、企業控股是企業收購形式,屬于企業股東行為;企業合并是企業行為,但需經股東大會決議同意。
2、企業控股不發生被控股企業主體資格的消滅,企業合并導致被吸收企業或者合并各方(新設合并)主體資格消滅。
3、企業控股的法律后果僅為被控股企業股權發生變動,該企業資產和負債不發生轉移。企業合并的法律后果是參與合并的企業可不經清算而消滅,消滅的企業資產和負債概括性地轉移至存續企業或新設企業。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企業兼并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根據相關公司法的規定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合并的相關問題,對于公司兼并除了上面的規定你需要了解外,還需要了解企業兼并后,原來企業和新的企業的債權債務的處理。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聊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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