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兌匯票怎樣認定買賣糾紛中的最后持票人
1.公示催告案件中失票人的身份難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在喪失票據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對于是否要求最后持票人須為票據權利人,存在爭議。有些欠缺誠信的出賣人在票據出手換回資金后,迅速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企圖在短時間內通過除權判決追回票據。對于未在票據上簽章的失票人,能否確認其身份成為難題。
2.中間人倒賣票據致背書連續性難以舉證。在承兌匯票買賣中,大量票據通過貼現方式轉手,其中多數未依據票據法規定的背書轉讓方式進行。一旦發生糾紛,因持票人無法證明其與票據前手之間存在對價關系,導致票據連續性中斷。對于單純交付票據行為的法律效力究竟為何,存在不同認識。一種觀點認為,單純交付票據的性質為民法上的債權轉讓,應確認其效力。另一種觀點則對其效力持否定態度,理由是:依據票據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持票人轉讓匯票的唯一方式為背書轉讓,單純交付不屬于票據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的情形,該條所指的其他方式僅限于繼承、公司合并等情形。
3.票據返還請求權的概念模糊。《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失票人為行使票據所有權,向非法持有票據人請求返還票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從字義理解,請求返還的標的物應為票據的所有權。但不同觀點認為,票據并非物權法意義上的“物”,票據的價值在于其物質載體所附著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其性質是債權而非物權。如持票人已經向付款人或承兌人提示付款,付款人或承兌人已經支付款項,票據由付款人或承兌人收回,則票據關系消滅,票據無法返還,當事人只能請求相關責任人賠償損失。究竟是判決返還票據,還是判決由請求返還的人享有票據權利,存在分歧。
如何行使匯票追索權?案情簡介:2006年6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為收款人,開立了一張銀行承兌匯票,匯票金額為50萬元,到期日為2006年12月,承兌行為A銀行。乙公司接到匯票后將其背書轉讓給了丙公司。此后丙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了丁公司。同年...
最高法觀點行使票據追索權需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行使票據追索權需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實質要件是持票人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實現。票據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拒絕付款,不僅包括付款人明確表示拒絕付款的情形,還包括付款人客觀上無力履行付款義務而...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可以行使追索權,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訴。根據票據法:第61條,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①匯票被拒絕承兌...
商業承兌你說的是哪一種?是商業電子承兌嗎?如果是銀行的承兌的話,那你到底是無條件承兌的,就是無條件填寫,如果是企業的電子承兌,有可能因為企業的問題到期提升不了,除非企業經營不下去了,你說的商業承兌到期不付款,跟企業有關系,詐騙的話不存在吧。...
蘭州信用社電子承兌逾期如何提現-蘭州信用社電子承兌逾期如何提現到銀行卡 一、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方需求日益增加,各類金融業務應運而生。其中,蘭州信用社作為地方性信用社,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在一些情況下,蘭州信用社電子承兌逾期...
承兌匯票已指定到期日或見票即付的,必須在到期日或出票日起兩年內主張票據權利,否則票據權利消滅或喪失。持票人因票據權利限制或者票據喪失而喪失票據權利的,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相當于未支付票據金額的利息。持票人一旦支付了取...
一、匯票承兌是什么意思?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特有的一種制度。...
承兌匯票逾期如何發起重新提示-承兌匯票逾期如何發起重新提示交易 一、引言 承兌匯票是企業之間重要的支付工具,在匯票到期日,承兌人需要按照協議約定支付票款。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承兌匯票可能會逾期。這時,如何發起重新提示交易,以便承兌人及時...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但未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書面說明后,承兌行可按規定付款。持票人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兌行可拒付票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但未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書面說明后,承兌行可按規定付款。持票人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兌行可拒付票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