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是指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民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郵政管理秩序。
本罪侵犯的對象是郵件。根據我國郵政法的規矩,郵件,是指通過郵政企業寄遞的信件、印刷品、郵包、匯款通知、報刊等;郵件又分平常郵件和收據郵件。平常郵件,是指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收寄時不出具收據,投遞時不要求收件人簽收的郵件,收據郵件,是指掛號信件、郵包、保價郵件等由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收寄時出具收據,投遞時要求收件人簽收的郵件。所謂 "信件"是指信函和明信片。它是用以向特定的人傳達意思的一種文書。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所謂嚴重不負責任,是指郵政工作人員違背國家法律賦予其的職責和義務,情節嚴重的行為。按照《郵政法》第6條、第22條的規定,郵政企業應當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郵政業務;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投交郵件,郵政工作人員不履行其職責,不遵守上述規定,即為不負責任的表現。如果行為人出于泄憤、報復而故意延誤投遞郵件,也是郵政工作人員對其職責不負責任的表現,至于何謂嚴重,則應主要結合其造成的危害后果來認定。
延誤投遞郵件,是指郵政工作人員對應當按期投遞的郵件,有條件投遞而故意拖延、耽誤郵件的分發、遞送,不按照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投交郵件。至于延誤時間的長短,法律沒有規矩,只要行為人沒有按規定時間投遞郵件的,即屬延誤。如果行為人雖然沒有及時、迅速地投遞郵件,但并沒有超出規定所允許的期限,即使客觀上造成重大損失的,也不構成本罪。發生延誤投遞的時間可以是在分揀投遞、押送、收發等任何一個環節中,這里的 "延誤"不同于隱匿不投的情形,前者是投遞但超出規定的時間,后者則是直接加以藏匿而不投遞。如果行為人故意隱匿不投的,則構成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本罪屬于不作為犯,即行為人有條件、有義務將郵件按時投送而故意延誤的行為。如果行為人遭遇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延誤投遞郵件的,不構成本罪。
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發生了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才構成犯罪。僅有延誤投遞的行為而沒有發生重大損失的結果,不成立本罪。而且,行為人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與造成的重大損失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郵電工作人員。即國家郵電部門的干部、營業人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發員、搬運員等;根據郵政法第8條第2款的規定,郵政企業根據需要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辦郵政企業專營業務的代辦人員,辦理郵政業務時亦應視為郵政工作人員。非郵電工作人員或雖在郵電部門工作但不與郵件、電報接觸的人員,則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主觀上嚴重不負責任,拒不辦理依法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行為人實施這種行為的動機和目的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泄憤報復,有的是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等等。不論其出自何種動機和目的,對構成本罪沒有影響。如果行為人延誤投遞郵件是因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原因,則不構成本罪。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是指郵政局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所謂郵件,是指通過郵政部門傳遞的信件、郵包、匯款、報刊及其他印刷品。本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而造成工作失誤。二是行為人實施了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本罪中的故意是指行為人作為郵政工作人員履行自己職責應當按照規定投遞郵件而故意不予投遞。但如果行為人是針對某一特定郵件而故意不予投遞,則可能會因為牽連行為而構成他罪。三是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與造成的重大損失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本罪的犯罪主體須是郵政工作人員,但雖在郵政部門工作,既不是管理人員也不是與郵件相接觸的人員則不能構成本罪主體。
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二)延誤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其他重要郵件投遞,致使他人失去高校錄取資格或者造成其他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的;
(三)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其他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條文]
第三百零四條 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關法律]
《郵政法》第三十九條 郵政工作人員拒不辦理依法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的,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的,給予行政處分。
郵政工作人員玩 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通知
(公通字[2008]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為及時、準確的打擊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對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消防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作出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級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次規定立案偵查,各級檢察機關應當依照此規定審查批捕、審查起訴。
各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分別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2008年6月25日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自首】建議盡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積極配合】應當配合相關機關,如實回答案件相關問題,且不袒護他人,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
(三)【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時,行為人可以說明案件發生后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損失。
(四)【訴訟權利】若有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被公安機關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后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刑事會見】如果在偵查階段,那么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托律師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后果。
(三)【取保候審】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庭審階段
(一) 【回避】如果發現參與審理的法官、書記員、陪審員和案件有關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請,讓他們回避。
(二) 【訴訟權利/人格權】對于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合法的訴訟權利(如自由辯論的權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質證權利】參與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四) 【質證環節】對于未到庭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的內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
(五) 【自我辯護權利的行使】有權參與法庭辯論,并進行最后陳述。
(六) 【遵守庭審規則】在參與庭審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庭規則,對司法人員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給予配合。
華律提醒:
【律師介入】案情過于復雜或者自己難以應付的,行為人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處理,經濟狀況不允許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概念 商檢失職罪(刑法第412條第2款),是指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玩忽...
法院快遞是法院法律文書快遞服務的簡稱。法院快遞是基于現有的快件網絡,基本上兩到三天就能送到。與過去相比,法院信使可以大大提高送達效率,使當事人依法享有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盡快實現。基本上都是郵政EMS。法院是怎么判逾期網貸?貸款長期逾期或故...
代辦郵政業務合同 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乙方: 簽訂地點: 為改善當地的郵政服務工作,方便群眾用郵,甲方委托乙方在...
概念 商檢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2條第1款),是指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
概念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
概念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
概念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3條第1款),是指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徇...
概念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刑法第324條第2款),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
不是 未妥投是郵政內部的專業術語,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郵件到達寄達地的投遞局暫未投遞;二是指郵件已經投遞過,但由于某種原因,或收件人不在或辦公室關閉等原因,郵件暫時未能投出。具體情況還要看信息顯示。從郵件連續信息看,如果郵件剛到寄達地,這時...
概念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