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案犯的供述是證言嗎
一種觀點認為這類共犯口供屬于后審案件的“證人證言”,認為該同案犯供述是經過調查屬實的,其真實性建立在較牢靠的基礎上,且該被告人與后案審理的共犯人在利害關系上已牽扯不大,實際上已成為后審者犯罪事實的知情者,其訴訟地位因而發生變化,成為另案訴訟的證人。域外許多國家也持這一觀點,在英國,如果共犯因同一被指控的犯罪行為被分別審判,則在每個分離的審判中,各非同案共犯都可以作證;日本法律也認為,共同被告人在同一程序中不得同時作為其他同案被告人的證人,但在分離程序中,“既與被告人地位分離立于第三人的地位,自得作為其他共同被告人的證人”,且其證言的證明力與一般證言相同。
另一種觀點認為,將非同案共犯的供述界定為“被告人供述”這一證據種類更為合適。一方面,國外立法的相關規定,是與該國司法制度的設置密不可分的,是以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以及傳聞證據、交叉詢問等證據規則的確立為前提的。然而,在刑事司法改革不斷深入和完善的我國當前,生搬硬套這種處理方式非但不符合我國的國情,還極易導致冤假錯案的發生。另一方面,非同案共犯的供述與普通證人證言有著本質的區別。首先,從證明主體與案件的利害關系來看,二者具有本質的區別。在我國,證人與案件審理結果在法律上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而被告人是被追訴和可能被定罪的對象,與案件結果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屬于訴訟當事人,二者的地位存在明顯差異。其次,從所證明內容的范圍而言,被告人供述的范圍更廣,其作的有罪供述會更直接、全面地反映出犯罪的動機、目的、時間、地點、手段、過程、后果等案件事實,尤其是在證明犯罪主觀目的與動機方面更是具有不可比擬的作用。反之,由于并非案件的直接當事人,證人證言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證明案件的主要情節或部分情節,而不能像被告人口供那樣全面、具體。最后,從所證明內容的真實性而言,非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存在更大的虛假可能性。相對于證人而言,被告人作為刑事訴訟中被追訴的對象,由于口供直接影響到司法機關對其刑事責任的追究,因而其真實性容易受到各種原因的影響,在內容上也容易出現反復。特別是對于先受審的被告人來說,由于其供述無須像證人證言那樣與后審理的非同案共犯進行當庭對質,在缺乏足夠的質證程序予以制約的條件下,不排除有推卸責任的可能。
一、貪污罪辯護詞審判長,審判員:河南**律師事務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我作為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貪污罪一案一審的辯護人,我接受委托后,詳細地了解了本案的相關情況,會見了×××本人,復印查閱了本案的相關卷宗,尤其是經過今天的法庭調查和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重傷或死亡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這類公訴案件的刑事證據參考標準是: 證明犯罪構成要件的證據 1、犯罪主體方面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
上訴狀如何寫才能上訴成功刑事交通肇事罪 上訴狀如何寫才能上訴成功刑事交通肇事罪應如何起訴?如何起訴被告人應當賠償或索賠?一、上訴需要什么資料,何時起訴?1、申請書:上訴人和被上訴人應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書必須提交:(1)申請書,該申...
在賄賂案件中,行賄與受賄行為往往非常隱蔽,實踐中多以行賄人、受賄人的言詞證據能夠相互應證而判斷賄賂行為的實際發生。因此,賄賂案件中言詞證據往往表現為一供一證,即受賄人每供述一筆,行賄人必將對應證明一筆,乍看上去嚴絲合縫,鐵證如山。但是,...
高明黎楊毅 【案情】 2011年12月23日1時許,被告人賴某某伙同黑鬼、阿波等人(均在逃,另案處理),在廣東省增城市新塘鎮某酒吧飲酒期間,因瑣事與被害人陳某、陳某甲、陳某乙、姚某某等發生爭執,繼而雙方在酒吧門口發生打斗,賴某某一方持菜刀...
在刑事訴訟中,最常見的就是由證人證明案件事實經過。證人通過證言的形式來證明案件的事實,那怎樣認定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是證據的一種,那證人證言能否作為定案的依據?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怎樣認定證人證言證人證言如何認定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
電話傳喚自首能認定為自首嗎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如實供述,構成自首,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具體問題的意見》的關于自動投案的具體認定的第五項,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
閱卷后,律師經常會面臨家屬或取保的當事人要案卷或看案卷的要求。 那么案卷材料能給家屬嗎?能給取保的當事人嗎?如果是被羈押的,能告知當事人呢?如果不能,如何跟家屬以及當事人進行溝通呢? 一、不能給 首先...
共犯只供述自己的罪行算自首嗎主動供述自己的罪行,是犯罪分子自動投案的行為依據,他是指犯罪分子自動投案后主動如實向司法機關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不隱瞞、不偽造,這是認定自動投案的依據,也是構成自首的基本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
——胡國棟搶劫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國棟,男,1993年8月18日出生,無業。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08年11月15日被逮捕。 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胡國棟犯搶劫罪,向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胡國棟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