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總則(一)章程應載明規定公司章程約束力的下列條款: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本章程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之間以及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章程起訴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可依據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也可以依據章程起訴另一股東。除非有特別說明,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二)章程須載明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組織形式的條款基金管理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三)章程須載明公司的名稱公司名稱中文全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名稱英文全稱。(四)章程須載明公司住所并對公司須具備的辦公條件作出明確規定公司須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二、經營宗旨、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一)章程須載明規定公司經營宗旨的條款:例如,公司的經營宗旨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以專業經營方式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為基金持有人謀求最大利益,從而使公司穩步、健康發展。(二)章程應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為:1.基金管理業務;2.發起設立基金。(三)章程應載明公司注冊資本的條款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
三、股東、出資比例和股份轉讓(一)章程應載明公司股東及主要發起人的情況股東情況應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等。主要發起人情況應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等。(二)章程應載明規定公司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的條款章程應規定股東只能以貨幣方式認繳出資額。(三)章程應載明規定股東轉讓股份的條款章程應規定股東轉讓其公司股份須經中國證監會批準。
四、股東權利和義務章程應載明股東有權獲取下列信息、資料的條款:1.公司章程;2.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個人簡歷;3.股東會議的會議記錄;4.公司依規定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五、股東會章程應明確規定股東會的職權,尤其應對公司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經營范圍等事項發生變化的批準程序作出具體規定。
六、董事會(一)章程應對董事任職資格和限制作出明確規定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市場禁入者,在其市場禁入期間和禁入期限屆滿后兩年內,不得擔任公司董事;被中國人民銀行取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董事;《公司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董事;受過其他處罰不適宜擔任公司董事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董事。(二)章程應載明董事義務的下列條款:1.公司董事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當以一個合理、謹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應當表現的謹慎、勤勉和技能為其所應為的行為;2.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當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沖突時,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保證:(1)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2)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利益;(3)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4)不得將公司資產及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以個人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設立基金公司應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基金公司必須在股東資格、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從業人員資格、內部制度、組織機構、營業場所等方面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根據《中華人...
私募基金收購公司股權有哪些優勢 1、券商的投資銀行業務為并購基金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券商良好的客戶基礎和遍布全國的業務網絡,可更有效地針對買方和賣方的需求進行匹配,在并購基金的募集、投資標的選取、并購后的管理整合以及退出途徑和渠道的選...
一、關于私募基金機構的名稱 協會對擬申請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審核要求較細。如新設機構擬開展私募基金業務,公司名稱中須包含如下字眼:XX基金管理公司、XX資產管理公司、XX投資管理公司、XX股權投資公司、XX創業投資公司。公司名稱中不包含...
【釋義】第一百零二條通過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公司,從事證券投資等活動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釋義】本條是關于公司型基金的管理力、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的規定。 3從基金的組織形式劃分,可以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契約...
基金成立的條件: 開放式基金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基金凈認購金額超過人民幣2億元,且認購戶數達到或超過100戶的條件下,基金發起人依據《試點辦法》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認購,并宣告基金成立;否則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成立前,...
1.契*型基金 契*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契*型基金起源于英國,后在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十分流行。 契*型基金是基...
產業基金的退出方式,分為到期清算方式和非清算方式兩大類。清算方式項目清算退出是指產業投資基金資金投入到PPP項目公司后,在項目投資公司完成項目任務(或階段性投資任務后)后,通過項目投資公司清算(或注冊資本減少)的方式,返還產業投資基金應當獲...
私募基金法律風險上市退出的法律風險借殼上市的第一步就是選擇一個好的殼,而愿意出售殼的上市公司通常已經走投無路,在經營和治理方面無力回天,大股東才會愿意出售賣殼。為了讓殼賣出一個更好的價錢,出賣方往往有可能隱瞞一些隱性債務,這就需要買殼方聘請...
1.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八章 罰 則 第四十六條 未經核準,擅自募集與設立產業基金的,以及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批準設立產業基金的,由管理機關予以取締和責令退還所募集資金及其利息,并視情節輕重對其處以300萬元以下罰款,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