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遷部門不受理行政裁決申請通知期限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裁決申請不予受理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予受理行政裁決申請:
(一)對拆遷許可證合法性提出行政裁決的;
(二)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不是拆遷當事人的;
(三)拆遷當事人達成補償安置協議后發生合同糾紛,或者行政裁決做出后,當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請裁決的;
(四)房屋已經滅失的;
(五)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認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對裁決申請不予受理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九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受理房屋拆遷裁決申請后,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裁決受理通知書;申請裁決資料不齊全、需要補充資料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可以當場補正的,應當當場補正。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資料的次日起計算。
拆遷糾紛應該到哪個部門反映投訴
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糾紛時,出現以上三種情形的,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
一、政府征地賠償不同意能強制執行嗎就征收土地拆遷房屋補償問題協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門會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搬遷,又不申請復議或者起訴的,征收部門可以強制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
強制拆遷并不一定是違法,也可能是合法的,只要向法院提出申請,經得法院批準的強制拆遷都可以視為合法范圍。只有合法的強制拆遷也有相應的條件,并不是所有的強拆條件都是非法的。 2022強制拆遷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1、拆遷當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行...
房屋拆遷部門受理裁決申請前要聽證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 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
商鋪拆遷標準和住宅補償有什么不一樣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住宅拆遷和商鋪拆遷補償最大的區別就是商鋪拆遷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而住宅是沒有的。相關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
土地被強征后的法定訴訟時效,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對土地強征行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的時效為六個月,從當事人知道強征行政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
一、誰可以進行司法強拆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進行司法強拆的,應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所以司法強拆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
一、拆遷財產損失能否提起民事訴訟被拆遷人遭受到財產損失的,是有權主張賠償的,被拆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
一、提起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
房屋拆遷糾紛訴訟注意事項如下:一、關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
1.危舊房改造有哪些相關法律法規 對于危舊房改造國家層面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等。各地方政府會有更明確的地方法規知道危房改造。如:北京市的《北京市加快城市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