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咨詢:合伙企業事務如何由合伙人執行
律師回答:
一種是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另一種是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全
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十七條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七十八條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第七十九條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條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八十一條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條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十四條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登陸網進行律師在線咨詢。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報告義務如何履行合伙事務執行人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
合伙人的監督權如何行使依據我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可以通過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的方式行使監督權,對合伙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八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
有限合伙企業對事務執行人限制的效力如何在我國合伙企業法中對于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事務執行人做出了一定的限制,有限合伙事務這些人只能在普通合伙人中推選,有限合伙人不能擔任事務執行人,所以這一限制相當于否決了有限合伙人擔任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可能性。...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能否插手企業經營事務確定部分合伙人執行事務后,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應再直接插手企業經營事務。對此,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作了明確的限定: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這一規定是否違背...
合伙人如何解決合伙協議爭議 合伙人對合伙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兩種責任形態 (一)特殊普通合伙中的縱向責任 從責任配置的依據來考察,可以發現在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所承擔的兩種不同性質的責任呈現縱向、分層、遞進分配的軌跡。第一層次,是合伙企業法就合伙人分別承擔有限責任和無限連帶...
(一)特殊普通合伙中的縱向責任 從責任配置的依據來考察,可以發現在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所承擔的兩種不同性質的責任呈現縱向、分層、遞進分配的軌跡。第一層次,是合伙企業法就合伙人分別承擔有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只作原則性的規定。這里,誰應...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
有限合伙人的異議權如何行使1、合作人對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有異議的,可以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2、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有限合伙人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