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公司破產清算
股東不能申請破產,但可以申請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因經營不善嚴重虧損,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作為債務人的企業法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其債權人也可以申請該債務人破產。
(二)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三條:
1、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者證據保全的,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程序步驟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一)公司面臨破產情況下,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二)在15日之內成立清算組,開始進行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或清算公司(如華-信清算)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間清算組可行使的職權:
1、清算公司財務并編制資產負債表以及財產清單,分別編制;
2、債權人接受通知、公告;
3、與清算有關的公司處理還未了解的業務;
4、清繳清算過程中所產生的稅款;
5、清繳之前所欠稅款;
6、清理債務債權;
7、處理公司剩余財產(清債后所剩余財產);
8、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轟動。
(三)清算組在小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內通知債權人,并且在六時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在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務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需要提供證明材料,并說明債權的相關事項。清算組進行登記。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四)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理公司財務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報給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職工工資、清算費用、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并清繳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投資的比例分配財產。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是不得開展與清算活動無關的任何經營活動且財產在清償前不得將財產非給股東。
(五)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理公司財產后發現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相關清算事物清算組應當移交給人民法院。
(六)清算結束后,清算組需要制作清算報告,報給股東會或人民法院確認,并且報送給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以上就是律聊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相關資料。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后,首先應當按照新會計制度的要求計提八項減值準備,對歷史成本計價原則進行調整。然后可以利用資產賬面價值確定資產的可變現價值。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在進行法律咨詢。
一、公司債券與可轉債的區別是什么? 1、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2、公司債券須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還本付...
一、什么是可轉換公司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期權的特征。 二、什么是可交換公司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可轉換證券的一種。從廣義上...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嗎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費用怎樣進行財務處理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它避免了增配股融資手段所帶來的股價下跌、稀釋股權等問題,又不象發行一般的債券籌資會導致高資金成本和到期償還的資金壓力,從而越來越受到資金需求者的青睞。而新會計準則發...
可轉換公司債券條款分析 1、可轉債發行規模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與《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實施辦法》對發行可轉債的規模作出了嚴格的規定。由相關規定可以推導出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規模V需要滿足以下不等式:1億元≤V≤Min(70%...
債券:是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向債券持有人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債券是一種債務憑證,反映了發行者與購買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
可轉換債券的價值主要來源于純債券價值和期權價值,對于投資價值的分析也就相應從這兩個部分展開。投資者對于可轉換債券除考慮風險外,最感興趣的是未來不確定性最多,上漲空間最大的期權價值部分,只有這一部分能給投資帶來豐厚的收益,而純債券價值只能給投...
一、私募可交換公司債券 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發行人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以存量股票作為質押,如果換股則實現了換股減持,如果贖回或者回售則實現了低息...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可轉換公司債券基本特征的必要因素,代表了可轉換債券與一般債券的區別。 1、標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轉換期權的標的物,就是可轉換成的公司股票。標的股票一般是發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過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