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廣義的付款是指一切匯票債務人依照票據文義向債權人支付票據金額的法律行為;狹義的付款,是專指匯票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匯票金額,以消滅匯票關系的行為。匯票之付款類似類似一般債務之清償,皆以消滅債務為目的,但二者在消滅債務之方法上稍有不同。付款無須于票據上為意思表示,故非屬票據行為,但它是與票據有關的重要行為,畢竟簽發票據的最終目的在于付款。付款旨在消滅匯票關系,是票據的終點,是完成匯票經濟使命的最后一個階段。
匯票的付款行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匯票付款是付款人或擔當付款人所為的行為。付款的目的就是在于消滅匯票關系,因此,只有當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依照票據法規定履行付款義務時,票據的職能才得以最后實現。第二,匯票付款是票據債務人依據票據文義支付票據金額的行為。匯票債務人嚴格按照票據文義支付票據金額,也標志著票據權利的實現,它既不同于創設或更改票據關系的行為,也不同于追索權的行使或票據擔保責任的履行。第三,匯票付款是消滅匯票關系的行為。根據票據法原理,由付款人直接履行付款義務時,原有的匯票關系完全消滅。在由擔當付款人或參加付款人替代支付時,原有的匯票關系并不完全消滅,擔當付款人或者參加付款人代位取得票據求償權。但是,該項權利的主張已不屬于票據關系中的法律問題。
1.匯票付款是由付款人或擔當付款人(我國票據法上稱代理付款人)所為的行為。 根據票據法原理,匯票付款是第一債務人的行為,僅應由付款人單方履行;但按照不同國家的票據法,該債務履行行為也可根據票據上記載由擔當付款人代理進行,或者由參加付款人參加...
第一,支票的付款人僅限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匯票一樣,支票也是委付證券,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但是,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受到一定資格的限制。《票據法》規定支票付款人只能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不能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根...
匯票之付款類似類似一般債務之清償,皆以消滅債務為目的,但二者在消滅債務之方法上稍有不同。付款無須于票據上為意思表示,故非屬票據行為,但它是與票據有關的重要行為,畢竟簽發票據的最終目的在于付款。付款旨在消滅匯票關系,是票據的終點,是完成匯票經...
票據的保證有哪些票據的保證主要是匯票和本票的保證。票據的保證除具有民法上保證的主要特征外,還與民法上的保證有著不同之處。民法上的保證是合同行為,經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約定,保證才能成立。而票據保證則不需要與票據債權人約定,保證人在匯票上按照法...
一、紙質承兌匯票付款期限是多久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所以紙質承兌匯票要求付款期限為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條?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
一、法人變更是否影響匯票承兌法人變更不影響匯票承兌,銀行預留印鑒章中的私章沒有規定一定是法人章,可以是經授權的別的私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條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間及在提示承兌期間未提示承兌的效力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
什么是匯票承兌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特有的一種制度。因為匯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時,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據金額,而該付款人在出票時并未在票據上簽章,并非票據債務人,無當然的支付義務。為使...
(1)表明匯票的字樣。不同種類的票據,有不同的作用。為使各種票據在使用中不致混淆,所以,出票人在簽發匯票時,應當專門注明所簽發的票據是匯票。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在匯票的當事人中,除出票人和受票人外,還有同出票人具有真實委托付款關系的付...
1.對收款人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出票人發出的匯票后,即取得票據權利,一方面就票據金額享有付款請求權;另一方面,在該請求權不能滿足時,即享有追索權。 2.對付款人的效力。 出票行為是單方行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義務,只有付款之權限。但基...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匯票上必須記載的法定事項有:(1)表明匯票的字樣。不同種類的票據,有不同的作用。為使各種票據在使用中不致混淆,所以,出票人在簽發匯票時,應當專門注明所簽發的票據是匯票。(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在匯票的當事人中,除出票人和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