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概念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兼具債券和股票性質的混合型融資工具。債券持有人有權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所持有債券轉換為確定數量的發行公司的普通股票,這樣債券持有人就由公司的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紅利分配。而在轉換之前,債券持有人可以獲得利息收入。如果債券持有人沒有實施轉換權利,那么公司就應按照債券到期還本付息的方式贖回債券。目前可轉換債券作為我國公司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其巨大成長潛力倍受人們的關注。可轉換公司債券由以下幾個核心概念構成。
(1)發行價格。普通轉債是一種特殊債券,相當于普通債券與股票買進期權的組合。由于買進期權潛在收益的作用,理論上轉債.應以溢價發行且利率較低,但會使轉換價格的確定復雜化,可比性差。至于買進期權潛在收益對債券的發行價格的影響,則由發行公司通過轉換價格加以調整。
(2)轉換價格。轉換價格是指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整個存續期間內,債券持有人可以據此轉換成基準股票(擬發行的a股、b股或其他類型的股票)的每股價格。轉換價格通常由發行公司在轉債時約定。轉債的轉換價格并非固定不變。發行公司發行轉債并約定轉換價格后,由于又發行新股、送股、股份回購、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引起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調整轉換價格,并向社會公布。
(3)債券利率。債券利率是指轉債的票面利率。轉債的利率由發行公司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但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票面利率的設計是否得當,關鍵在于對未來債券市場利率走勢的預測是否準確。利率定得低,然有利于降低籌資成本,但各種不確定因素可能會影響發行計劃乃至債轉股的順利完成;如果設計中利率定得高,雖有利于確保發行成功,但企業籌資成本將會提高。
(4)轉股期。轉債的轉換期長短與其期限相關。我國轉債的期限最短的為1年,最長為6年,由發行人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自上市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具體轉換期限應由發行人根據轉債的存續期及公司財務安排合理確定。值得注意的是,實際轉換截止時間受贖回條款的約束。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上市公司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青睞,主要源于其發行條件在某些方面比其他融資方式低。從財務指標看,發行可轉債的要求低于增發;從發行的時間間隔要求來看,發行可轉債的要求低于增發配股;可轉債的融資規模大于配股的融資規模。同時,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成本一般比發行股票的成本低,并且日后通常只是逐步地轉換成公司的股權,慢慢地稀釋公司股本,從而緩解了公司股本在短期內急劇擴張的壓力。
在我國,符合一定規定條件的上市公司和重點國有企業經批準可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其發行價格:上市公司是以發行前1個月股票的平均價格為基準,以上浮一定幅度作為轉股價格;重點國有企業是以擬發股票的價格為基準,折扣一定比例作為轉股價格。我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采用記名式無紙化發行方式,債券最短期限為3年,最長期限為5年。上市公司發行的,在發行結束的6個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重點國有企業發行的,在該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若在轉換期滿后仍未轉換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計復利。
如果讀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聊網進行法律咨詢。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年的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于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上市公司不得低于7%; (2)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一、如何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滿足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主體限于上市公司;除應當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股票發行的條件。 2.程序條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可轉換公司債券,首先它是一種公司債券,但是又與一般的公司債券不同,其特點就是在發行這種債券時,賦予了它可以轉換成該發行公司股票的權利,也就是享有了轉換為公司股份的權利,這種權利被稱為轉換權或選擇權。對于持有可轉...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滿足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主體限于上市公司;除應當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股票發行的條件。 2.程序條件:發行可轉換公...
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法律障礙及其突破 在上市公司熱衷于發行可轉換債券的背后,我國現行立法還存在著諸多有關可轉換債券的法律障礙。要使我國上市公司合法、有序地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充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則有賴于以下法律障礙的突破。 根據我國《...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需具備哪些條件?一般在何種情況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1997年3月發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調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和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具備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根據《管理辦法》的規...
1.方式都有哪些 在香港,公司一般都享有借貸權,即用抵押或無抵押的方式向外借入款項。而債券是指用于證明某種負債額的文件。其種類包括公司債券公債及其他證券。 1、公司借貸權通常由董事行使,董事的權力由公司章程加以限制。 債券與股份相比自有其不...
一、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一般可轉換債券,除了應當符合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概述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也稱可轉換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其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混合型的債券形式。當投資者不...
一.債券發行 債券發行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