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你單位于2005年12月28日在債權轉移通知書回執上蓋章的行為不發生保證期間中斷或重新起算的效力。因為:首先,該行為的性質僅僅是對該債權轉讓行為的確認。其次,該蓋章行為發生在保證期間屆滿之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認定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后又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問題的批復》(法釋[2004]4號)關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依法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保證責任消滅。保證責任消滅后,債權人書面通知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清償債務,保證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認定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規定,本案保證人在保證責任消滅后仍在催收通知上簽章的行為依法不發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效力。最后,該債權轉移通知書回執上即便出現有關“借款人和擔保人保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之約定顯然為對原債務的確認,并不導致成立新的保證合同,故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許-婧律師)
1【案情】 2【分歧】 3【評析】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
擔保法擔保期間的規定 保證期間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性質上屬于除斥期間,即不發生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保證期間事關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如果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間主張權利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主張權利的方式在一般...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一、連帶責任保證期限最長約定兩年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
你好: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于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
時效中斷,是指正在進行中的時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經進行的時效統歸無效。時效中斷之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由于債權人必須首先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單獨起訴保證人,但是經過訴訟或者仲裁后,債權人要保證人承擔責...
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是否隨著主債務一起中斷?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由于債權人必須首先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單獨起訴保證人,但是經過訴訟或者仲裁后,債權人要保證人承擔責任時,可能已經過了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對債權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債...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這世上沒有不勞而獲,沒有一蹴而就!有人想投機取巧,有人想一勞永逸,但是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工友強哥最近過得狼狽不堪,不能正常領工資也就罷了,還得承受其他工友的冷嘲熱諷,但是沒辦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