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執行死刑命令的簽發:
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裁定,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二)執行死刑的機關及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由高級人民法院交付原審(一審)人民法院執行,原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命令后,應當在7日內執行。超過7日沒有執行死刑的,必須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長重新簽發執行死刑命令才能執行死刑
(三)執行死刑的場所和方法: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在指定的刑場或者羈押場所內執行。采用槍決、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事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四)執行死刑的具體程序
①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近親屬或近親屬提出會見被告人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
②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的,應當在3日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③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應當驗明正身,還要訊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并制作筆錄,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④執行死刑應當公布,禁止游街示眾或有其他有辱被執行人人格的行為。
⑤執行死刑完畢,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后,在場書記員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包括執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時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五)影響死刑執行的法定事由:
《高檢規則》第四百一十六條臨場監督執行死刑的檢察人員應當依法監督執行死刑的場所、方法和執行死刑的活動是否合法。在執行死刑前,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建議人民法院停止執行:
①被執行人并非應當執行死刑的罪犯的;
②罪犯犯罪時不滿十八歲的;
③判決可能有錯誤的;
④在執行前罪犯檢舉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⑤罪犯正在懷孕的。
《高法解釋》第三百四十二條下級人民法院在接到執行死刑命令后,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并立即報告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①在執行前發現裁判可能有錯誤的;
②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③罪犯正在懷孕的。
前款第①項、第②項規定停止執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須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長再簽發執行死刑命令才能執行;由于前款第③項規定的原因停止執行的,應當報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注意:不是原審法院改判)
(六)執行死刑后的處理:
①對于死刑罪犯的遺書、遺言筆錄,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涉及財產繼承、債務清償、家事囑托等內容的,將遺書、遺言筆錄交給家屬,同時復制存卷備查;涉及案件線索等問題的,應當抄送有關機關;
②通知罪犯家屬在限期內領取罪犯尸體;有火化條件的,通知領取骨灰。過期不領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對于死刑
罪犯的尸體或者骨灰的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卷;
③對外國籍罪犯執行死刑后,通知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程序和時限,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什么是復核程序,什么是死刑復核程序復核程序,是指對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的判決和裁定進行審查核準的一種特殊制度。旨在核査判決和裁定是否正確、防止錯誤。分死刑復核程序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復核程序。死刑復核程序由判決法院報請最高法院或被授權的高級法院核...
在對刑事案件量刑處罰的時候,要是被判處死刑立即的話,此時還需要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核準,而一旦核準執行死刑的,那就需要在7日內實際執行死刑處罰。而具體死刑的執行程序是怎樣的,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瑞律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
死刑緩期執行,是指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即死刑緩期執行,又稱死緩。死刑緩期執行并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種,而是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前提同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一樣,必...
死刑案件發回重審有什么范圍規制對象是死刑復核案件,雖然復核死刑案件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但死刑復核程序不是獨立的審級,所以,不予核準、裁定發回重審的死刑案件,發回的是死刑部分,重審的也是死刑部分。對于原審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數罪并罰案件中的非死...
大家都知道,對一些犯罪情節比較嚴重,罪行極其惡劣的事,需要執行死刑的。死刑的執行方式是有具體的規定的,他在執行過程當中也有一定的流程。比如說可能需要近親屬的會見。很多人不太清楚押赴刑場叫停的死刑犯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押赴刑場叫停的死...
據杭州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26日14時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國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 ...
死刑復核程序的審理對象具有特定性,只有判處死刑的案件,包括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刑二年執行,才適用于死刑復核程序。一、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的審理對象則不受死刑案件的限制,它可以是任何刑事案件。 法律咨詢: 您好,死刑復核程序如何進行?...
死刑復核程序的內容有哪些 鑒于死刑復核程序的終極性,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對死刑復核案件做出了嚴格的規定,應當對原審裁判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訴訟程序進行全面審查。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查明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是否清楚,據以...
審判監督程序和死刑復核程序的區別是什么審判監督程序與死刑復核程序相比,盡管二者均屬特殊審判程序,但是仍然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第一,適用對象不同。審判監督程序適用于一切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而死刑復核程序只適用于未生效的死刑(含死緩)案件...
法律咨詢: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報請復核按什么程序分別處理 律師回答: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期滿后3日以內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