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我們認為,法院可以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罪名。變更罪名是法院審判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審判中心主義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6條第(二)項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一司法解釋為法......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 ...
1999年轟動全國的重慶綦江虹橋垮塌案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趙祥忠構成玩忽職守罪不能成立,直接變更指揮罪名,判決趙祥忠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于法院能否變更檢察機關起訴的罪名,引起了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爭論。那么,呢...
二審中不可以改變一審訴訟理由。 訴訟理由已經在一審中陳述并記錄在案,訴訟理由在訴訟程序中屬于法理說明,既然說明了,記錄在案了就是判案的依據之一,不可改變。 但在二審中可以補充與追加訴訟理由,作為一審訴訟理由的法理補充。 客觀存在而又可以證明...
二審中不可以改變一審訴訟理由。 訴訟理由已經在一審中陳述并記錄在案,訴訟理由在訴訟程序中屬于法理說明,既然說明了,記錄在案了就是判案的依據之一,不可改變。 但在二審中可以補充與追加訴訟理由,作為一審訴訟理由的法理補充。 客觀存在而又可以證明...
刑事案件中律師作為辯護人有閱卷權,委托人作為當事人是否有權閱卷,這本應是一個不需要討論的問題。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訴訟活動的當事人,案件的結果與其有直接利害關系。作為被指控涉嫌犯罪的人,當...
不能裁定變更原告。 只能準予本來是案外人以原告身份參加訴訟,如繼承糾紛。但不是以裁定形式。 或者裁定準予原告撤訴。如一個案件有兩個原告,可以準予其中一個原告撤訴,案件繼續審理;如果只有一個原告,準予撤訴,案件就結束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
可以變更案由和訴訟請求! 相關法律規定: 發回重審案件,人民法院應另行組成合議庭,其程序與原審相同。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