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簽章錯誤。
(1)首先是單位簽章錯誤。《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銀行在受理票據時,時常出現有的單位加蓋“營業用章”、“工程專用章”甚至“發票專用章”的現象。
(2)其次是銀行簽章錯誤?!掇k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銀行承兌商業匯票、辦理商業匯票轉貼現、再貼現時的簽章,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經辦人的簽名或者簽章。然而,有的誤蓋財務專用章,或者誤蓋單位公章,甚至業務公章。
(3)辦理商業匯票貼現后,到期前貼現行通過寄委托收款函到承兌行收款,本應加蓋結算專用章而誤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業務公章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2.被背書人記載錯誤。
《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已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背書連續,是指票據第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前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背書記載錯誤有幾種情況:
(1)一種是將被背書人名稱寫成了背書人名稱,似乎是背書人自己對自己轉讓,另一種是被背書人簡寫過于簡單。《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單位、個人和銀行簽發票據、填寫結算憑證,應按照本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單位和銀行的名稱應當記載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銀行在受理票據時,原則上要求單位填寫單位全稱,尤其是在商業票據貼現時。而單位卻按自身主觀臆斷,隨意填寫單位簡稱或者單位在本地的習慣性簡稱。這些都造成了票據背書不連續。
(2)背書日期錯誤。從《辦法》第二十九條可以看出,背書日期為任意記載事項,即可以記載,也可以不記載。但是,一些單位在記載背書日期時,出現了不合邏輯的情況。如后手背書人記載的背書日期在前手背書人的背書日期之前,出現明顯的邏輯錯誤,造成背書不連續。
(3)粘單使用錯誤?!掇k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時常出現不是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簽章,而是粘單上第一記載人的前手在簽章,造成票據背書不連續。
《支付結算辦法》(以下稱《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票據背書轉讓時,由背書人在票據背面簽章、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和背書日期。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票據到期日前背書。從中可以看出,簽章和背書人名稱屬絕對記載事項,日期為相對記載事項。但是在具體的業...
簽章錯誤。首先是單位簽章錯誤?!掇k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銀行在受理票據時,時常出現有的單位加蓋營業用章、工程專用章甚至發票專用章的現...
本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批準辦理本票業務的銀行機構。本票的出票人就是本票的付款人。簽發銀行本票由作成和銀行本票的交付兩部分構成。票據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票據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據關系為目的而將票據交予他...
支票背書轉讓填寫錯誤怎么辦:支票背書人填寫錯誤,最好的辦法是支票作廢,把弄錯的支票返回給上家,重新給開一張就可以了。 《支付結算辦法》(以下稱《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票據背書轉讓時,由背書人在票據背面簽章、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和背書日期。背書...
隨著銀行承兌匯票流通的日益增多,銀行承兌匯票的背書轉讓與委托收款帶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由于人們對銀行承兌匯票的規定不了解或印鑒上的問題,使銀行承兌匯票的解付變得困難起來;許多銀行承兌匯票因背書或委托收款出錯導致了票據的不能解付。最后,只能通...
背書錯誤怎么修改 1、劃線更正 用紅色筆劃線更正被背書人名稱,并在更正后的被背書人名稱上重新簽章(財務章加名章)。如背書人XX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將其簽章欄的被背書人XX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劃線,另改為XX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簽章。 2、...
一、票據一般背書的效力有哪些關于票據一般背書的效力,具體如下:1.轉讓背書的法律效力轉讓背書是指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為的背書。關于這種背書的法律效力,票據法教科書大都論述了三個方面,即權利轉移效力、權利擔保效力、權利證明效力。權轉移效力...
(1)有關事項。有關事項是指背書的具體目的,即在背書時是為了轉讓票據權利,還是將一定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或者是設定質押。這些事項必須在票據的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清楚,以明確背書的法律后果。 (2)被背書人的名稱。被背書人的名稱,是指接受背書...
一、票據被拒絕承兌可以背書轉讓嗎票據被拒絕承兌不可以背書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六條不得背書轉讓的情形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所以在匯票被拒絕承兌或...
一、被拒絕付款的票據可以背書轉讓嗎被拒絕付款的票據不可以背書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六條不得背書轉讓的情形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所以在匯票被拒絕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