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
民事案件中的撤銷情形參考如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若屬行政案件,當事人起訴的就是行政機關違反法律程序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法院有權判決撤消該具體行政行為,要求行政機關重新作出。 2、若是民事案件,法院無權撤消。但是有權裁定強制過戶。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對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不能維持或撤銷的。 2009年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49條規定: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您好,《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