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
對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是可以撤銷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可以由原判決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撤銷或者在上訴審判中撤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
民事糾紛不存在案底,但是如果敗訴方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會依法采取措施。因為民事判決生效后,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強制執行性。民事判決生效后,對于有給付內容的,當事人必須依照判決書履行,否則,人民法院有權予以強制執行。 2,不可爭議性。在民事判決生效期間,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門在作一些同該判決有聯系的決定時,必須以該判決為準。 任何有悖于生效判決的決定,都是無效的。 當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決有錯誤,人民法院可依據審判監督程序加以改變或者撤銷,在未經改變或者撤銷之前,生效民事判決始終具有不可爭議性。......

第三人撤銷之訴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人撤銷之訴,是指案外第三人認為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而在規定時限內向原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他人之間已經生效的、錯誤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法院依法就第三人的申請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因此,只要雙方自愿同意結婚或離婚,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了婚姻登記即有效。《婚姻法》及相關行政法規只規定了婚...
民訴中,二審法院只審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對于上訴請求意外的部分不可以撤銷。 刑訴中,二審法院對全案進行審查,可以全案發回重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
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后,法院能否從當事人手中收回?答案是否定的。送達是法院依法定方式,將訴訟文書或法律文書送交給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加人的一種法律行為。裁判文書一經法院送達,便產生相應的法律效果,對法院和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法院不能將已經...
解除或撤銷查封、扣押是指執行法院基于債權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除去或授權除去查封、扣押的標示,將查封物、扣押物發還債務人,并記入執行筆錄。查封、扣押一經撤銷,其效力即歸于消滅,但不因執行債權消滅或執行機關喪失標的物的占有等而當然消滅,使被執行人...
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應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 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訴訟前、訴訟中及仲裁中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進入執行程序后,自動轉為執行中的查封、扣押、 凍結措施 人民法...
公司在訴訟被告期間可以注銷,但是在訴訟過程中,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的,則應當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債權人主張的公司債務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然賠償的前提是債權債務查證屬實。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司辦理注銷登記的...
一、執行回轉概念及構成要件 執行回轉又稱再執行,是指在案件執行完畢后,為糾正由于執行根據不當造成的損害,由執行人員采取措施,將當事人間利益關系恢復到執行程序開始前的一種制度。執行回轉制度是針對執行發生的錯誤而采取的一種補救措施。我國民事訴訟...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第三人撤銷之訴中的第三人有嚴格限定,并非生效裁判文書中當事人以外的人均可以第三人名義提起此類訴訟。否則,不僅有悖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的本意,而且將嚴重影響生效裁判文書既判力的穩定,乃至整個司法秩序的穩定。 [案情簡介] 20...
法院制作的民事調解書,雙方簽收后即生效,其效力等同于判決書! 一、法院調解協議: ? ? ? 是指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達成的調解協議,經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認可后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同時,也涉及到調解協議發生效力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