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妻子拒絕生育,丈夫認為自己的生育權被侵害,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妻子對自己遭受的精神傷害進行賠償。近日,重慶市潼南區法院一審審結了一起因生育權而引發的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法院經審理,最終駁回了男方的訴訟請求。
案件回顧
李某與王某在外務工時相識相戀,并于2008年自愿登記結婚。王某系再婚,與前夫育有一女,其女現跟隨李某與王某生活。婚后,二人一直未生育共同的子女。后來,李某得知王某已做絕育手術,李某及李某母親一度要求王某通過手術恢復生育能力,但遭到王某拒絕。李某考慮到夫妻感情尚好,且王某承諾會與其白頭偕老,便接受了王某拒絕生育的事實,愿意將王某與前夫之女視為己出進行撫養。
后二人發生矛盾,王某分別于2019年、2021年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李某離婚,法院均以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為由,判決駁回了王某的訴訟請求。現李某認為,王某背棄了當年白頭偕老的承諾,多次起訴離婚,拒絕生育并導致李某至今未育有自己的子女,給其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故起訴至法院,要求王某給付精神撫慰金15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結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享有生育的權利,同時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本案中,王某的女兒現已成年,與李某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繼父女關系,李某有權在年老以后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不必擔心因未生育子女而老無所養。綜上,法院依法判決駁回了李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男女雙方在繁衍后代問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夫妻雙方因生育權沖突時,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愿主張其權利,即一方生育權利的實現不得妨礙另一方的生育權利。從社會分工和生理構造上來看,女性不僅在照顧、撫育子女方面履行更多的義務,而且懷孕、生育和哺乳更無法由男性替代,而由女性獨自承擔艱辛和風險。若在男方堅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況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著丈夫享有對妻子身體和意志的強制權,這將以女性人身自由的喪失和身心被摧殘為代價。因此,更多的賦權于女性,既是對婦女的人文關懷和特殊保護,也是法律公正的體現。夫妻之間享有平等的生育權,當兩個平等的權利相沖突時,其行使必然有先后,無論從何種角度出發,都應當首先保護婦女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三條規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來源:人民法院報
為了給年幼的女兒們一個完整的家,小芳拒絕了丈夫的離婚要求,即便和丈夫已經感情破裂。但令小芳沒想到的是,這成了丈夫變本加厲的導火索。 2003年,小王和小芳登記結婚,婚后三年兩人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女兒,然而隨...
案例分析 2018年7月10日陳宇和兒子在庫房卸雞蛋時,發現一陌生人黃蘭(化名)躲藏在倉庫的廁所內,因陳宇懷疑黃蘭是小偷,遂擒住對方并報警。 警察趕到后發現黃蘭已經脈弱微弱,醫生到達后宣布黃蘭死亡。據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
鳴笛后老人倒地身亡家屬索賠34萬余元 據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講述,2018年夏季,72歲的老人張某和妻子石某,從重慶市萬州區來到事發地湖北省利川市旅游避暑。7月21日早上8點,老人張某和妻子在吃完早飯后出門散步,當走到一個小區門口時,他們遇到...
近日,廣西桂林男子陳定發現自家廁所內有一陌生男子,便將其擒拿壓制,可沒想到卻導致男子死亡。目前,陳定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訴,死者家屬索賠81萬。陳宇的家人表示難以接受:以后抓小偷還要先問有沒有病?近日,法院駁回該訴訟。陳宇妻子稱,這意味...
結婚本來是一件歡天喜地的事情但對本案的男主人公來說卻是幾近奔潰的事...男子與新婚妻子結婚時,按照農村習俗交付了巨額彩禮、首飾等等,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辦了一場隆重的婚禮。兩個多月后,妻子剖腹產生下兩人結晶,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斷升溫時,男子無意...
來源:CCTV今日說法、余姚市人民法院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合理討要債款本無可厚非但是如果討債過程中債務人意外身亡債權人需承擔責任嗎?一起來看看這起案例↓↓↓01案情回顧2017年9月27日晚,重慶市渝北區,敬女士在KTV消費時,看到了欠她47...
男子為逃47萬元債務,躲藏4年之久一直不還,后被債主發現追債時意外死亡,其家屬索賠50萬元,債主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嗎?債務人死亡后又該找誰還錢? 男子借47萬4年未還 張三開餐廳差一筆啟動資金,于是讓...
提示:《婚姻法》確立了離婚時婚姻過錯賠償制度: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害。《婚姻法》第46條規定,可要求對方損害賠償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小紅今年36歲,原是重慶無線電廠職工。1992...
【Extend^】AI偽原創操作過于頻繁,請十分鐘后再試或公眾號【68媒】聯系客服
2016 年 11 月 12 日,在南京浦口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內,一名男子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 ……后來死者家屬將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告上法院,并索賠 523 萬多元。2018年8月17日下午,南京鐵路運輸法院公開一審宣判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