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仲裁逾期未作出裁決,已過了5個月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
勞動仲裁的撤訴按照當事人的主觀意志,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當事人自己申請撤訴,一種是按撤訴處理。按照目前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撤訴的案件,如果當事人就同一仲裁請求再次申請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之日起重新計算。但如果是因為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的,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當然,如果仲裁時發現遺漏事項的,可就未申請事項再次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時,對......
撤銷仲裁裁決[1]是指對于符合法律規定情況的仲裁裁決,經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是否撤銷仲裁裁決的司法監督制度,是法院行使司法監督權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也是各國通行的司法控制仲裁的一種表現。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對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審理作出了規定[2],但是這些規定都過于原則、概括,缺乏必要的操作性條款,因此,無論是學術界還是司法實務界,都存在一定的爭論和模糊認識,容易引起理解差異和適用困難,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的做法迥異,在一定程度......
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仲裁裁決執行規定》將于2018年3月1日開始施行。該規定共24個條文,主要涉及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一)適當調整仲裁裁決執行案件的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
不難看出,在國際條約層面上,有關被撤銷裁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存在諸多離異之處。那么,可想而知,國別的差異將會使得被撤銷裁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更為復雜。 在法國,依據《新民事訴訟法典》第1502條,外國仲裁裁決被撤銷,不是法國對其拒絕承認與執行...
未生效的勞動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書面的撤銷勞動仲裁申請書即可。 對于已裁決的勞動仲裁,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
可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沖裁裁決的撤銷程序。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仲裁法》中規定的程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首次將這一制度引入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
人民法院可以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勞動者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裁決,認為具有法定可以撤銷的情形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住所...
人民法院可以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勞動者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裁決,認為具有法定可以撤銷的情形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住所...
未生效的勞動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書面的撤銷勞動仲裁申請書即可。 對于已裁決的勞動仲裁,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
人民法院可以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勞動者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裁決,認為具有法定可以撤銷的情形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住所...
人民法院可以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勞動者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裁決,認為具有法定可以撤銷的情形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住所...
1我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案件一審程序的立法缺陷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中將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案件納入了適用特別程序案件的案由,但是在對具體制度的設計中卻未遵循特別程序的規則進行立法,例如由合議庭而非獨任庭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