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無權拒絕。但個例也有視案情而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guī)定: 57、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無理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理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8、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時,應通知其他當事人。應當追加的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參加訴訟,又不放......
同意追加的法院認為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申請追加被告,此當事人當然包括被告,且許多案件如果不允許追加被告,勢必無法查清事實,增加當事人訴累。不同意追加的認為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被告追加被告,被告作為原告的追訴方,其訴訟任務是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其地位是消極的、防御的,不能主動要求追加被告.究竟誰說得有道理呢?請各位賜教!!! 民事訴訟是由于原告的起訴發(fā)動的,被告是原告起訴中選擇的,想告誰,不想告誰,這是原告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原告有權申請追加被告,是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如果要從訴訟法......
1、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原告,被請求對象是被告,其他人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2、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60條規(guī)定: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訴訟,又不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應追加為共同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不再列為當事人。 故此,如果起訴時原告只起訴了部分繼承人作被告,法院會追加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申請追加為原告。繼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為第三人,只......
人民法院在第一審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職權追加或者變更被告。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的情況,經(jīng)當事人申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追加相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被告的行為。 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1、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原告,被請求對象是被告,其他人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2、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60條規(guī)定: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
民事訴訟案中,被告B可以追加C 為本案的共同被告。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是否是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審查確定。但是法院在開庭前有可能未全面了解案情,...
民事訴訟案中,被告B可以追加C 為本案的共同被告。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是否是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審查確定。但是法院在開庭前有可能未全面了解案情,...
民事訴訟案中,被告B可以追加C 為本案的共同被告。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是否是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審查確定。但是法院在開庭前有可能未全面了解案情,...
1、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原告,被請求對象是被告,其他人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2、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60條規(guī)定: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
1、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原告,被請求對象是被告,其他人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2、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60條規(guī)定: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
1、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原告,被請求對象是被告,其他人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2、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60條規(guī)定: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
1、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原告,被請求對象是被告,其他人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2、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60條規(guī)定: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
民事訴訟案中,被告B可以追加C 為本案的共同被告。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是否是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由法院依職權審查確定。但是法院在開庭前有可能未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