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
根據票據種類的不同,出票人的法律地位也有所不同。
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兌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資信狀況良好,并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承兌商業匯票的銀行,必須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必須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2)收款人,是指票據到期后有權收取票據所載金額的人,又稱票據權利人。
債權人的票據權利可以轉讓,如通過背書,將票據轉讓給他人,或者通過貼現,將票據轉讓給銀行。
(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擔付款責任的人。
付款人付款后,票據上的一切債務責任解除。
匯票的付款人有兩種,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是合同中應給付款項的一方當事人,也是該匯票的承兌人;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是承兌銀行,但是其款項來源還是與該票據有關的合同中應付款方的存款;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本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
根據不同的標準,票據當事人有多種分類方式。依據債務人所處的位置不同,可以分為第一債務人和第二債務人;依據加入票據關系的時間和在票據關系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根據參加票據關系、承擔票據義務的順位,還可以劃分為前...
銀行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哪些我國《票據法》中明確規定,本法所稱票據是指匯票、本票、支票,匯票又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但《票據法》中關于匯票的解析,主要是站在匯票整體角度而言,并沒有單獨針對銀行匯票進行專項規定。故銀行匯票的具體規則實際上是源...
票據的當事人是指與票據有關,處于同一票據關系中的人。一種票據關系從發生到終止往往要涉及多個當事人,每一當事人因其在票據關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而分別享有不同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票據當事人可以是一般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根據不同的標準,票據當...
一、票據的種類 1、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見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上述匯票的概念中,基本當事人有三個:一是出票人,即簽發票據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的人,...
由于票據行為的多樣性,票據關系的當事人呈現出不特定性。根據一般票據法原理,可將票據當事人作如下分類:1、基本當事人與非基本當事人。(1)基本當事人。即在票據簽發時已經存在的當事人。基本當事人構成了票據法律關系的必要主體,如果這種主體缺失或不...
票據行為須在票據(票據正面、背面或者粘單)上進行記載,才可能產生票據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據之外另外以書面形式記載有關事項,即使其內容和票據有關,也不發生票據上的效力。1、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如果未記載這類事項,則票據行為無效。例如出票行為中的...
(1)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中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在票據關系中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主要表現在:第一,當事人的各種票據行為,都必須反映真實的經濟關系,不得弄虛作假;第二,當事人要確實履...
一、票據的法律特征有: (1)票據是設權證券,證券權利因作成證券而創設。 (2)票據是債券證券。票據權利人對票據義務人可行使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3)票據是金錢證券。票據以一定的金錢為交付標的。 (4)票據是流通證券。票據通過背書或交付...
票據行為有廣狹二義,狹義之票據行為,含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保證五種。廣義之票據行為,除上述五種外,尚有付款、(支票的)劃線、參加付款、(本票的)見票、(支票的)保付等行為。票據法上通用狹義,將其他行為稱為準票據行為,本書從之。五種票...
一、票據權利的取得:1.取得票據享有票據權利的情形(1)依法接受出票人簽發的票據;(2)依法接受背書轉讓的票據;(3)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2.取得票據不享有票據權利的情形(1)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的,或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