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法院判決
律師分析
1、自然人發起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財產狀態依賴于其股東意志。經濟社會發展鼓勵各種經濟組織形式并存,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在我國依法存在并受保護,一人公司的股東實踐中以自然人為常態,除國有資本外其他性質的法人股東較少見。以自然人為股東的一人公司發起、經營及其存在方式與個人獨資企業幾乎相似,僅納稅等少數實質方面有所不同;一人公司自然人股東財產與獨資企業投資人的財產客觀上流向相似,個人的財產與公司或企業的財產特別是流動資金往往是混同的、牽連的,公司或企業財產增減與個人直接關聯。其他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在發起、經營及其存在方式與一人公司具有很大的差異,其他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不直接牽連的,公司財產增減與股東是間接的、隔斷的;因此,其他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債權債務,法律規定是與股東沒有直接關系的。正因為一人公司自然人股東財產、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財產與公司、企業的財產關系的混同、牽連,所以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自己財產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自然人股東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成功的實例微乎其微。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用其財產投資建立一個公司是圖取回報的,股東在公司存續期間個人意志決定公司一切事務,盈利獲利,虧損補損,時間上快捷,空間上便利。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存在取決于其自然人股東意志,財產狀態高度依賴于股東的能力,公司債權債務與其股東具有密切關系。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人格具有特殊性,人格否定依存于其股東。其他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在合并、分立、解散、變更公司形式、注銷、破產等事實發生時才可能會引起公司人格的變更,股權轉讓或公司財產轉讓不會發生公司人格的變動。依據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只能為一人,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且該公司不能設立新的一人公司,這就限制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將自己的部分股權轉讓他人,與他人共為一人公司股東,一旦發生股權轉讓事實即為一人公司易主;股東在公司存續期間決定轉讓公司財產屬于公司正常經營,如股東進行退出轉讓公司財產就意味著一人公司易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發生股東變更事實改變了一人公司原股東色彩的公司人格,引起一人公司人格變動,但現行法律對此并未明確規定。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對應于其股東有利于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衡平和保障交易安全。合同交易在主體上一般具有相對性,一人公司受讓人在取得公司時一般已經付出對價給原股東,原公司之債及附隨債務成本如由其承擔,對受讓人不公平,即使可由其追償,也是增加各方相應社會負擔。況且不排除現實中存在虛假轉讓、逃避債務的事實空間,原股東卷走財產,變更后的公司及股東無資償債。一人公司債權債務對應股東,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而且一般交易習慣也是:一人公司轉讓后原股東享有公司原經營期間的債權,為什么一人公司原經營期間的債務不由原股東負擔?一人公司股東變更,工商登記管理部門備案留存材料具有公示效力,如相關材料明確表示債權債務歸屬的,應遵從。
本案由張某對徐某主張權利,也是有利于其債權實現的。
一、股權轉讓后是否承擔轉讓前的債務 1、一人公司股權轉讓前發生的債務,原來的股東不能舉證證明出讓前公司財產獨立于其個人財產,債權人有權要求原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未履行出資義務股東通過股權轉讓協議規避義務、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
一人公司股東的法律風險問題,基本上都是從公司法第63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所規定的角度進行的論述。 實際上,針對該問...
閱讀提示:有限責任公司人去樓空、人間蒸發的情形并不少見,面對這樣的休眠公司,債權人如何保障和實現自身的合法權益?向休眠公司股東進行追償的訴訟救濟途徑為何?在日常生活涉及有限責任公司的經濟糾紛之中,當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欠款或借款等一些行為,債權...
一般說來,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人格的商主體,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是嚴格區分的。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一旦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即應進入破產程序,經...
張三公司出資設立一家一人公司李四公司,2018年6月,李四公司為張三公司的一筆債務提供擔。 在張三公司到期不能償還該筆債務時,債權人訴至法院,要求李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李四公司可以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違...
▌導讀:第三刀,恐怖到無法用語言和表情包表達,每每讀到這句,本律師呼吸緊促,脊背發涼…2014年3月實施的新《公司法》在降低投資門檻、鼓勵創業熱情、減輕初創公司資本壓力等方面,給出了很大的誠意和寬容,但關于一人公司,新規也只針對資本認繳制進...
來源/ 法信 實踐中,存在許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與公司財產無法分清的事實,為了保障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防止公司股東以此逃避債務,《公司法》第63條專門針對一人公司因財產混同而導致法人人格否認的情形作了規定。司法實務中對一人公司是否構成財產...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通常情況下公司的債務由公司財產來承擔,股東不對公司債務負責。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股東無法說明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獨立分開的,對于公司債務,一個股東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股東的義務: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
監事如果對公司有投入,成為股東,有連帶責任 就企業而言,監事沒有發現企業運作中的問題,沒有起到監事的作用。就還貸而言,從法律上來講,監事沒有責任,因為,監事只是企業內部的監督機制。決定權在法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什么好處和壞處嗎?一、一人有限...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