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產債權人委員會主席如何產生
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
相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的指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債權人會議主席,成立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
債權人會議主席,負責召開破產企業債權清償等有關問題,會議議程的制定及會議秩序的維持,并負責對每項會議結束時作會議總結。
因此,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的指定,關于這點需要我們做好詳細的了解。在破產清算后,破產管理人或清算組預先制定的破產財產和處理和分配方案應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聊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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