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車撞人后,將被害人送醫,但期間的4個多小時既沒有給被害人實施救助措施,也沒打求救電話,到醫院后發現被害人死亡。這究竟是救人不當,還是故意殺人?
案情簡介
王某駕轎車在路口與前方季某駕駛的同向行駛電動車追尾碰撞,造成季某受傷、兩車受損。
事故發生后,王某未報警,也未撥打急救電話,而是將季某抱入車內,駕車離開現場,駛往醫院。到達醫院的王某,直接將季某抱入一樓門廳東側通往衛生間的樓道門并駕車離開。幾分鐘后被害人季某被發現,后經檢查已死亡。
經鑒定,季某是失血性休克死亡。最終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為何交通事故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王某的故意殺人行為是間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行為。直接故意殺人有明確的殺人目的,對其行為會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抱著希望的態度;而間接故意殺人,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并不積極追求,而是采取放任的態度。
上述事件中,王某和季某并不相識,并無明確的殺人目的,也不希望和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但在長達4個多小時的駕車中,王某明知被害人身體流血,卻不積極施救,放任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
在送往醫院后,發現被害人死亡后,又將被害人遺棄逃離,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圖。從王某的主觀心態和行為看,符合間接故意殺人的犯罪特征。
建議做法
01.第一時間檢查傷員情況
撞人后首先下車檢查傷者情況,如果是輕傷,可以和傷者協商一下私了,這樣省時省力。
02.如果傷員比較嚴重,報警并撥打120
自己要冷靜,等待交警和120來,等傷者被送往醫院后,配合交警做筆錄。
03.交涉給保險公司,不要墊付醫療費
醫藥費先由傷者家屬墊付,期間不要去醫院。如果交警要扣車,就將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遞交,15個工作日后,直接去交警大隊要驗車報告。
拿到車后,該干嘛干嘛,盡量不要去醫院,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等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于醫院的費用讓他們聯系你的的保險公司。
04.拿回駕駛證
若對方愿意調解并接受交警的認責比例,拿著發票走保險報銷,最后簽字拿回駕駛證就可以了。
若對方不愿意調解,執意打官司解決,那你被查時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抵押了就可以,等案件判決后再拿回駕駛證。法院判決后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若對方不去,可以直接找交警隊行政科解決。
05.修車
該修的地方,保險勘探現場的時候會有一張現場單,拿去4S,其它他們會搞定。
06.營養和誤工部分賠償
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的發票和證明后交警開具調解書,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建議流程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
處理方法有兩種:
首先,如果對事故沒什么爭議,記錄好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就可以離開了,事后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其次,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就應該立刻報警。
二、交警接到報案后,有幾種處理方法:
一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二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兩種情況。
各方當事人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當事人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也就是啥時候法院接管了,交警就不攙和了。】
三、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
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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