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48號)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
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份)(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并確定計稅依據。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采用本公告列舉的方法核定。
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5.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1.新三板法律法規關于股權激勵的規定有哪些 新三板法律法規中直接涉及股權激勵的全部規定如下:(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與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其他公司...
1、發票問題 問題:發票無小事,無論是股改過程中發現不合規發票入賬的歷史遺留問題還是在掛牌后出現的發票問題,都有可能招致行政處罰甚至是刑事處罰,尤其是營改增后,增值稅專用發票引發的刑事風險無論對公司高管還是公司本身,都具有不可估計的破壞力。...
股轉系統和各類的關于新三板的投融資會議等等,每次不討論一下股票的轉讓方式那就不夠高大上,而討論的重點基本上都放在這個市場目前獨有的股票轉讓方式-做市轉讓,對于協議轉讓甚少進行解讀,也許股轉系統公司認為這個市場的所有投資人都了解和清楚:中關村...
1.新三板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新三板法律法規綜合類(18部)0.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0.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0.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0.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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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協如何進行議轉讓新三板如何協議轉讓流程這方面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中包括委托方式、申報時間、申報類型、協議轉讓的成交確認時間和成交模式。委托方式:在委托方式方面,主要分為三種情況:意向委托、定價委托和成交委托。申報時間:每...
我國公司法規定: 1、股份公司成立一年之內,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不可對外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2、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滿一年和兩年。其...
新三板交易費用內容如下: 新三板中的交易費用包括交易稅費和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其中交易費用包括: (一)新三板交易費用包括轉讓經手費 按股票成交的萬5雙邊征收,通常包括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二)新三板交易費用包括交易印花稅 按實際成交額的千...
首先要清楚新三板的概念:三板市場起源于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2012年8月3日,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全國股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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