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以營利為目的。 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
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第4款規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第4款規定,犯前三款罪...
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第4款規定,犯前三款罪...
開設賭場罪,指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1]。 屬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中將開設賭場罪從賭博罪中分離出來成為新罪名。開設賭場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為故意,以營...
展開全部 你好,開設賭場涉嫌開設賭場罪。 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關于罰金,是要罰你的個人所有的財產。
開設賭場,是指開設和經營賭場,提供賭博的場所及賭博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而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犯開設賭場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賭博犯罪中用作籌碼的款項、換取籌...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賭博罪的特征: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于聚眾賭博的,只有組織者或者首要分子才能成為賭博罪的犯罪主體,其他參加人不能構成本罪。對于以賭博為業的要求是反復參與賭博從而形成一種習癖的人才能成為賭...
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第4款規定,犯前三款罪...
有七種: 1、毒品犯罪 2、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 3、貪污賄賂犯罪 4、恐怖活動犯罪 5、走私犯罪 6、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7、金融詐騙犯罪 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指產生洗錢罪的犯罪所得(指上游犯罪行為所直接產生的非法財產性利益:包括違法、犯罪...
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第4款規定,犯前三款罪...
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第4款規定,犯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