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的職權活動是整個破產清算程序的主線,也是破產程序的核心內容,清算組的職責,包括清算組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原則上說,清算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進行活動,在職責范圍外的一切行為都不具有對抗破產債權人、破產債務人等利害關系人的效力。《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最高人民法院《貫徹意見》對清算組的職責作了進一步的規定,結合有關規定和司法實踐,一般認為,破產清算組的職責主要包括接管破產企業、保管和甭理破產財產、變價和分配破產財產、向人民法院負責并報告工作等。
清算組成員可以從破產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清算中介機構以及會計、律師中產生,也可以從政府財政、工商管理、計委、經委、審計、稅務、物價、勞動、社會保險、土地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人事等部門中指定。人民銀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派人參加清算組。 ...
破產清算公司職責包括哪些清算組的基本職能是對破產財產進行保管、清理、變價和分配,其具體指責包括:1、接管破產財產。清算組接受任命后的主要職責,就是接管破產財產。在清算組接管之前,按照規定破產企業的原法定代表人必須在交接前組織企業財務人員做好...
清算組有主要以下職責: (一)接管破產企業。包括對破產企業人、財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產企業印章、財務帳冊和憑證、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 (三)負責接收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的債務...
一、什么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的規定,可以向債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啟動破產程序,以清理債務或進行重整。企業申請破產,一...
上海申請破產清算的流程規定 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破產清算程序的進入取決于破產程序的開始,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按以下步驟進行:首先,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
1.破產管理人有哪些法律義務 (一)勤勉義務 勤勉義務是指破產管理人因其地位、專業知識、管理能力并由于委托人的信賴應負有高度注意義務,須為債權人的最大利益考慮,并為此而極盡勤勉。勤勉一詞也意味著破產管理人在從事某種行為時必須盡到注意義務,這...
調查破產企業的狀況,主要是調查破產企業的財產狀況,這項工作是從清算的職責派生出來的一項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確定了清算組的十項主要職責,清算組在履行這些職責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問題,而有些問題從破產企業...
一、破產管理人的職責和權限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一)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二)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三)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四)決定債務人...
破產重整、清算業務一直都是律師行業中專職或有志于從事公司業務領域的律師同仁們不可或缺的業務組成部分。破產重整、清算業務有其獨特性,是基于團隊協作、多方配合才能完成,且以非訴為主、訴訟為輔的專項法律服務。現階段,我國經濟增速趨勢性下降、企業部...
論我國破產管理人制度——以新破產法中管理人中心主義架構為視角對于管理人制度的概念闡述,關于設立臨時管理人的爭議探討,以及如何對我國破產管理人的法律地位進行合理定位等問題的解決,成為在管理人中心主義架構視角下,考察管理人職業化特征,分析管理人...